HuoHuoHuo wrote:
餐車不會違法喔(講...(恕刪)
因為我家是開店的,所以我覺得有店面會比較安心
但店面也有其他的麻煩
1.房東好不好。同一條路有一家診所跟飲料店,房東腦子進了水要漲一萬房租,結果兩家都搬了
2.附近若有類似的店會稀釋現有的來店客。這會卡到經營策略先不提了。
3.自備金。基本上店裡面要有足夠的周轉金。新開的店最少要準備6個月。
例如:
你每月的營業額是30萬,但你並不是每樣商品都有人買,所以貨款最少乘以2=60萬的錢己被廠商請款走。
有些廠商是月結,有的雙週結,有的下貨收現。有的開6個月支票即可
還是老話一句,有金援的話就什麼都不用怕
有錢就什麼麻煩都沒了(基本上是句廢話....)
就算不是店面而是餐車,我想有些道理是可以套用的
同上面的大大,我建議你固定時間去做做那個,但也不要放棄現在工作
當你摸熟了,露出一絲署光,或收入漸高時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