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天真"也不是"惜情",是"白目",很抱歉跟你說的那樣直接,但你還沒了解自己跟老闆講了什麼話,現在強迫你離職,程序上有錯,但老闆隨便一個理由都可以講得很正當,雖然你可能沒要在同地區跟老闆競爭,只是老闆再留你,也深怕你繼續帶走其他人,如果只是單純開除你還好,光是說"那些話",你在同業或朋友群裡可以說完全"黑"了,老闆跟員工完全是相反的兩面,有事照程序走就行,什麼"惜情"到最後,往往是把自己趕絕了,更何況你像是在"嗆聲".
雇主跟員工身分不同,想法天差地別。員工說出口,老闆不一定以同角度來思考。樓主都說要離開自己創業打對台,還白目地說要帶人走,老闆聽了心裡當然會不爽,幹嘛還養你兩個月,東西收一收馬上滾蛋。交接....老闆覺得有必要才需交接,沒必要交啥接,又不是人一走,店就倒了。切記...離職理由都是"生涯規劃",就算你找到金礦準備發達,也不需要說實話。
brock7410 wrote: 而有想再2個月後帶助理出去創業的想法,今天考慮到要讓店家有時間應對處理人力問題而提前告知經營者,結果經營者第一時間聽到時,回答如果助理同意的話他沒問題(恕刪) 真的老闆沒錯 錯的是你 你連其他員工都要帶走!!!好聚好散 向老闆道歉 去找下一新工作吧!
brock7410 wrote:小弟是從事美髮業,在...(恕刪) 離職,勞方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是讓資方有時間去找人,所以照規定資方最最底線是你告知後一個月要放你走。這不代表他還要養你一個月。當場叫你走都是剛好。。難道還留你在公司一個月好讓你搜集客戶資料嗎?我要是你老闆。1:你立刻離開,工資照足月給都好。2:你打算帶走的兩個人,調個薪,安排訓練,讓他們有舞臺(讓你帶不走)3:同業間放話,你會帶助理走自行開業,同時也可能拉走客戶。
brock7410 wrote:小弟是從事美髮業,...(恕刪) 「飼老鼠咬布袋」「挖牆脚」「叛徒」,全世界大多數老闆的想法!你對我不忠,我也對你不義,把你開除「殺雞警猴」,達到殺一儆百之效,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