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覺得樓主像烏龍派出所的兩津勘吉嗎??
說的沒錯,誰沒事去移動餐車花1k?
以為自己賣的是多威的東西?
能的話 餐廳都倒閉了啦
想太多了

餐車,不是不可行,而是有沒有需求

生活大爆炸 wrote:
天馬行空的想法~真...(恕刪)
大客車車身
總長不得超過十二.二公尺
全寬不得超過二.五公尺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新型式之大客車
及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各型式之大客車
其全高不得超過三.五公尺

全高不超過3.5公尺
你知道雙層遊覽車的一樓實際有多高嗎?
有駕駛位有2個樓梯有廁所有引擎
剩下的空間你要放5個坐位跟廚房?
廚房要有冰箱有水桶有流理臺有爐具
像樣的基本廚房就差不多佔你遊覽車二樓的一半了

08-22...是從早餐做到宵夜喔?
這樣平均每小時抓10個客人會不會太樂觀?
既然在台北有空去內湖瑞光路的公車快炒(天下XX味)參考一下
再看自己能不能規劃的比人家好

在景點上遊覽車吃飯可以是個噱頭
開不開上路我覺得不是那麼重要啦

景點定點不開上路的話
就不用擔心很多法規的問題
而且~
1.司機 6萬/月,共兩名..........省了!
2.服務生 3.5萬/月,共四名......你才幾個坐位2小時翻桌還請到4個服務生?請巔峰時段1個就夠了!盤子自己端吧,培養熟客!
3.經理 8萬/月.................創業期這種事自己來吧,省了!
4.車子折舊與油錢...............一個月開30天,一天14個小時,油錢才抓8萬?還包含折舊?...別開上路省了吧
5.其他雜項開銷 約5萬/月。拿來租個觀光定點什麼的吧
美國有party bus,學生租個巴士,在上面飲酒狂歡 搞不好還吸毒

bus 就一直跑

goet0 wrote:
在台北市租一間小店...(恕刪)


日本是電車,你是遊覽車,何要模仿
怎麼簽名

goet0 wrote:
打甚麼電話 車有再行駛只是很慢 不算違停(恕刪)


我一直以為這是基本常識耶,不是違停才能申訴

當有任何原因造成道路阻塞,或是道路危險,民眾都可以打電話申訴

如果警方到場沒發現明顯違法事項,一開始會勸導,但情況沒有改善,就會開始開罰,但違規原因我不知道是啥,也不知道罰金多少,但我確定的是,如果真的造成太明顯且嚴重的道路阻塞,一定會有民眾爆料,然後蘋果出現,接著這目標物就是重點取締對象

除非能保證他完全不會影響到任何一個人,這樣投訴的事情會變少,但一定還是會有人投訴,這世上百百種人,有些人就是會看某些東西不順眼,而他就是會投訴,但投訴少,且不會影響他人的情況下,處理單位也會消極處理


minfone620 wrote:
只有我覺得樓主像烏...(恕刪)



被你一說,我瞬間非常有同感耶XDDDD

ilbed wrote:
相信也不會有客人願意邊吃飯邊聽後面的罵人的聲音!(恕刪)


別人邊吃飯是邊聽鋼琴演奏,他的客人是邊吃邊聽瘋狂的喇叭聲

而且當後面有人在爆粗口時,我相信吃飽的客人應該也不太敢下車
想的太美好了,一個月成本47萬,太誇張

不用請經理,自己就是經理,8萬塊就當作自己的薪水

一個月100萬的營業額,不可能,因為你的座位數太少了,又不能外帶

而且油錢你沒有算進去,遊覽車汽油錢,一個月8萬跑不掉

建議用普通的胖卡,還比較容易賺錢
看你回覆大家的文就很確定你不是個好老闆 別出來害人了

重點來了 你有1500萬嗎????? 年經人終究還是年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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