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店對方不做了,要我們吃下股份該怎麼處理?(已解決)


RACING150 wrote:
1.要是房東是對方的人.就自己找過.
2.開店做生意的.開店這期間.培養出的老客人跟知名度是不容易的.
換地方開.又要花時間去培養老客戶跟知名度.
開店就是要常久的.才會有穩定的客源.



PS:
要是房東不是對方的人.15萬當作換穩定的客人.
要打契約說.以後互不相關...(恕刪)


我的看法也比較傾向於這樣
做大生意的人(好吧!!這雖然不大)
別斤斤計較

算殘值當然沒幾元
但是得罪一個人
又增加變數
假設多損失了十萬

換來了日後的穩定獲利
那又何妨


合夥生意本來就會很難做
像她無心經營
生意當然會被你方拉走
甚至一個門庭若市一個門可羅雀
她當然經營不下去
到底是合夥開店,還是合資租店含裝潢,看你文中敘述完全不像是合夥,若是合資租店很簡單呀,要撕破臉的話,你們若合資租店,營業登記也是樓主你們申辦的吧,當初用獨資還是合夥呢?
一個地址可以登記2間店家,直接叫他去找人頂下來吧,你們是合資租店,不是合夥開店呀。
1,店面頂讓出去,

2自己頂 ,拿一半出資再扣掉折舊給他,

我會傾向2,然後你再用請人方式幫你做業績

而且老實說十五萬也沒多少,眼光看遠點

第球只有一個 wrote:
到底是合夥開店,還...(恕刪)


應該算是合資開店跟裝潢
Ability is a poor man's wealth!

肥仔貓 wrote:
1,店面頂讓出去,2...(恕刪)


但我們這小本生意15萬其實很多,要做多少客人才能賺回來
Ability is a poor man's wealth!

DavidZhong wrote:
她是開10萬,她意思是當初丟15要拿回10
跟一開始網友估得差不多
就當作花錢了事
省得麻煩

不然為了多殺一兩萬
把事情弄太大
到時店也開不成
不就兩敗俱傷
要看你的店開幾年了 假設開沒多久應該是有殘值 如超過2-3年 講真的30萬 殘值可能剩不到5萬 就先找人來咕看多少 範圍你能自己吃下的話就吃 不能接受金額你就找人來一起做 或她找 假設是殘值剩10萬 那就是他只能拿5萬對吧 等於你才損失2萬五其實是可以接受的 但一定要先講好以後要怎拆夥 最好有白紙黑誌更好以免後面部認帳

DavidZhong wrote:
我老婆跟朋友合開美...(恕刪)


其實我覺得當初就應該白紙黑字寫下合約
畢竟合夥做生意 這種狀況最常發生
如果之後一樣有人頂下他的部分
你還是得有個白紙黑字不然到時候鬧上法院
也沒什麼證據
畢竟他丟的15腕燒到現在也剩沒多少
你乾脆一半收跟他談
或者就是先估殘值
我覺得也許可以談一談
例如預設底線10萬
但是開價7萬開始談
(這部分可以初估一下對方這些日子靠這個賺了多少,例如估對方每月賺3萬,賺了3個月,如果開7萬,加起來有16萬了,人的心理
感覺就會舒服一點,談判比較容易過)
然後說談妥分一年或n年償還,多少年可以看你們的收益
然後多出來的空間,如果找不到人可以接手,也許可以簡單布置一下,讓等候的客人可以舒服一點,
再擺一些小東西出來賣,客人都自己上門來了,會喜歡甚麼還不知道嗎?

moruko123 wrote:
要看你的店開幾年了...(恕刪)


開了一年半,殘值應該沒剩多少
Ability is a poor man's w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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