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請問一個問題因為家裡是零售店上個月有一個消費過幾次的客人然後來買了一個大約4000左右的物品結果付錢時說忘了帶錢 也沒帶信用卡說可不可以證件押給你 過幾天來付清款項不過等了一個月還沒來付清金額就打電話跟傳簡訊 電話沒接簡訊沒回只有壓一個駕照 確定電話跟駕照是本人 因為當天有撥過去是有接的也有地址 不過我在中部 對方駕照上地址是台北請問各位有甚麼好方法可追回這款項去警局報案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