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剪成鹽酥雞賣 加盟主怒討百萬違約金

雞排跟鹽酥雞你喜歡吃哪一種?台東一名男子加盟鹹酥雞連鎖店,把進貨的雞排剪切成小塊,像是鹽酥雞的樣子販售,結果加盟主認為男子擅自改變商品形式,於是索討違約金100萬元,不過最後法官駁回加盟主。

一大塊雞排剪成小小塊,再放入油鍋炸到金黃酥脆,起鍋後就是大家口中稱的鹽酥雞。不過就是這個雞排剪成塊的動作,讓台東一名34歲的男子差點面臨傾家蕩產的困境。

王姓男子加盟北部一家鹹酥雞連鎖店,用將近13萬的加盟金及保證金擺攤創業。男子把第一批進貨的雞排切成小塊當鹽酥雞販售,加盟主知道之後,認為男子擅自改變商品形式,跟他索討違約金100萬元。

非當事店家宋小姐:「公司可能他們有規定,有人喜歡咬、有人不喜歡咬,有人喜歡大家一起分著吃、有人不喜歡。」

整塊的雞排跟切塊鹽酥雞,大家各有所好,兩個都是不少台灣人宵夜選擇。民眾:「我喜歡整塊吃,因為整塊吃可以留住原汁原味,切的話就會沒有那個湯汁,就少了那種口感」、「我喜歡切著吃,因為有附叉子,然後就是不會沾手,而且也比較好啃」。

最後法官認為,加盟的王姓男子的確擅自更改食物配方,但加盟主是因為其他原因才與男子終結合約,不符合賠償規定,也就是男子一塊錢不必賠償,讓剛創業的王姓男子真的鬆了一大口氣。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有點誇張
你一定是瘋了
是很誇張,明顯違規了,這樣還不用賠喔
pc8801
上面不是說了已經因為其他原因解約在先了?
武林盟主
官司打輸了要賠一百萬!
想要官司打贏只須給法官十萬!
黃金手指 wrote:
雞排跟鹽酥雞你喜歡吃...(恕刪)


我是認為雙方都有錯!
首先,加盟金跟保證金加起來才16萬!
違約金怎摸可能搞成違約金100萬,民法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難怪法官不判!

再來是,加盟主也有問題,偷雞!
既然是加盟體系,不論是否是餐飲業,你加盟主能跟上游拿到
成品,或是原料跟加工品,才是合法的!配方上游有權利保留!

所以,這件事情,我認為單純是從民間角度來看!
一片大片的雞排能賣90,如果剪成另類鹹酥雞,毛利更多!

這種雞排當鹹酥雞在賣,我認為不可取!
畢竟,鹹酥雞的肉比較軟,所以才貴,雞排比較柴,所以肉骨多!

見人見智啦!
coffeesteakxboxone
配方有讓渡書,跟背書!所以不是只有16萬!行情價不止!
非當事店家宋小姐:「公司可能他們有規定,有人喜歡咬、有人不喜歡咬,有人喜歡大家一起分著吃、有人不喜歡。」

官司的事別管了,看看這樣局外姐姐說的,

「有人喜歡咬、有人不喜歡咬,有人喜歡大家一起分著吃、有人不喜歡」,


有畫面也百般滋味啊



不過,切小塊去炸,比起炸一大塊,也許可省點爐火時間,
所以,可能吃鹽酥雞比吃雞排,有較優的節能減炭
pc8801
話說是也有客人是雞排炸好了要求剪成一小塊一小塊的,
pc8801
就可能整塊雞排啃就看起來可能比較粗俗?
很好了

至少不是收你XX萬加盟金

然後各種問題

短時間就讓你自己終止合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