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乾脆叫政府送錢給和泰好了....有補助時價格有比較合理嗎??配備還不是照拿...台灣車商,價格差要赚,配備差也要赚..........難道跟國外差不多價格跟相同配備,是會倒閉嗎??tokikawa wrote:真正獎勵環保符合社...(恕刪)
台灣因為經濟規模不夠,若真的跟國外差不多價格跟相同配備,真的有可能是會倒閉喔!除非從保養廠把錢回來,但經營風險太大!當然和泰爛是沒錯啦!但台灣比它爛的車廠~~~不只它吧!revive wrote:你乾脆叫政府送錢給和泰好了....有補助時價格有比較合理嗎??配備還不是照拿...台灣車商,價格差要赚,配備差也要赚..........難道跟國外差不多價格跟相同配備,是會倒閉嗎??
標題行政院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 詳細內容 財政部為推動中古車外銷,提升國內汽車產業發展,促使民眾提早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少老舊車輛數量,並利用國內中古車優勢,推動中古車外銷,以達節能減碳目標,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經行政院第3469次院會今(8)日討論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說明該修正草案內容如下:(一)於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出口登記滿1年且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之出廠2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該等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5萬元。(二)前項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可引導建立中古車外銷產業,增加我國外銷整體產值,逐年減緩國內中古車持續成長壓力,並可帶動國內汽車產業供應鏈產值及國內新車市場,對整體產業及推動經濟動能有極大助益。 財政部表示,該部將積極與立法委員溝通說明並請其支持修正內容,俾利該修正條文早日通過施行。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美慧聯絡電話:02-23228139看好主題,行政院這個政策,是建立中古車外銷產業,減緩國內中古車太多了,不針對「只買新車」,不要以訛轉訛,人家隨便講你不思考就相信,唉!你們就不會查一下源頭嗎?還扯到選舉,真厲害!
lin-jonson wrote:標題 行政院院會通過...(恕刪) 除了政院版本之外~還有立委提的案~請同時確認喔~!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01000014-260202
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只有之1、3、4,政院提出的出口退稅是之五,而立委盧秀燕的提案是要改之一喔!兩個不會互相影響 !所以有影響消費者的是盧提案的12條之一修改條文,請不要再拿政院版的出來說了!12條之一修改條文會不會通過我們不確定,但它確實對消費者有影響!有興趣的可以看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