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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提到合約,我覺得沒有甚麼特別的地方。碼掉部分資訊PO上來請參考。
後續處理,聽網友意見似乎德訂一成也是挺正常的所以傾向接受,但的確在銷售時業代犯了疏忽,對於後續要求加訂金的說法讓敝人感到不解,因為代理商一直強調選色特殊,但,這個車型所有的展示、型錄、甚至站上的介紹文章都是這個內裝色,藍色也是4系列的主打新色,我實在不知道特殊在哪裡。
一開始我真正的問題在於合約已簽的情況下,只要我不予理會其實契約仍然成立,代理商可以片面更改合約嗎?對方態度並不是很強硬只是一直要跟我溝通而已,我想或許真的有他們的難處,但換位思考我今天是花錢的消費者,合約內容本來就應該是對我的保障怎麼反而成為賣方無法履約的障礙呢?(再說訂金是他說的也不是我要求的)
業代後續提供我車輛一年保固的鍍膜,目前是傾向接受此方案把訂金補上。
回報各位並謝謝大家的意見。結案~
RR5 wrote:
我的經驗是
你算德訂車,即使你沒有加選標準配備以外的項目,如果是期貨而車廠評估產品進口後不是他們能常規銷售轉售的產品(你配的外觀與內裝顏色可能不是一般人會選擇的) 所以他們當作特殊訂單處理,說白一點,你的配置即便是車商正常大量採購進口來賣的標準款也不會選擇的搭配。
這時他們要求你多加訂金保證未必不可,其實等於現在你已進入了一般德訂車繳交選配項目款項的程序(即使你沒有加選配備)
就合約上其實車商也沒問題,你也可以選擇不繳退訂,而你擔心所謂的多繳部分並不會有風險也不會違背合約精神。你只怕後悔後款項被沒收罷了,若真擔心(擔心自己會反悔不買)那就乾脆退掉
你不繳錢,車商不向總廠下訂單你的已繳10萬一樣是擺著
1. 要求不是不可以,但要在簽約前講,簽約後才追加的款項,無論如何都叫『不合理』。
2. 不繳的話,等於退訂,那10萬元不就等於沒收?依照第一點說明,這明明就是車廠擅自追加的『不合理款項』,為什麼到最後消費者要被沒收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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