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M wrote:如果真的很喜歡馬車...(恕刪) chuminte wrote:購車時就不開心,那...(恕刪) 險路勿近 wrote:奇怪了,簽了合約還...(恕刪) 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上了一次課,下次訂車要註明交車期限若違約則罰一倍訂金真的是一團亂
車友社裡很多想跪台馬求加價升級配備都沒辦法都是"症"16年式汽油款的車主當初台馬信誓旦旦的說16絕對不會改就是聽了這句話決定不再觀望直上了如果知道之後會突然升級那麼多配備我絕不會買拔東拔西 陽春的閹割款汽油款車主連給HID都不值得台灣馬自達完全把顧客的權益踩在腳底下當猴子耍毀掉了車主對車廠的信任
有種東西雙方簽完有法律效力 叫做"合約"有種關係雙方面交流溝通基礎 叫做"誠信"今天業務可以提供加價選項,如果車主同意 -> 重簽合約, 大家開心如果車主不同意 -> 業務鼻子摸摸, 按照合約交車而不是在那邊喊"才加2萬多那麼多東西耶, 你們怎麼還不要"要知道如果車主不爽, 不是退錢退訂而已, 上法院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