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個笨問題.....購車合約書的車價是要寫車的原本訂價or與業代所談的價格?為何業代堅持是原車訂價若寫原車訂價對消費者一點保障也沒有天曉得所談的價格業代會不會反悔請板上大大協助提供看法Thanks! ^^
感謝bruinhilde的回覆不過業代堅持尾款要在付完款後才寫上金額--->所談的價錢而不是在定訂合約的同時就把尾款金額寫入註明待完成尾款並取得證明後 爾後無在有任何費用這樣感覺邏輯不太對耶~~~感覺沒有保障還是大家都相信人性本善業務這樣開 雖然沒證明 但最後他會履行他的口頭合約?還是小弟想多了....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