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型實在不符合一般機車族的經濟效益,
如果政府可以補助讓機車使用者買斷電池,
可以在家或上班地點自行充電的話,
解決實用性跟方便性這兩個問題,
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lovebla wrote:
大家好,小弟6/25...(恕刪)
法客 wrote:
剛剛稍微看一下合約沒...(恕刪)
may313 wrote:
能選擇,跟中油或台朔或民營的加喔!真的沒做簽約的動作喔!至少不會用台電的電來充電再以各種理由加價賣好嗎?不要凹!
你賣哀鳳(或其他手機)不想承擔電池壞掉的風險,那是你的事,但他能不給最基本的電池嗎?
GGR可以不附電池!其他的電動機車沒附電池嗎?電動機車只有GGR在做嗎?
重要的是GGR想要創造一個可以壟斷的機會才是關鍵!這也是觀察它能不能走向世界的關鍵!如不能走向世界,那台灣也不過是多了一間電動機車公司罷了!希望GGR的眼光看的是世界,不是只看台灣!
所以我能希望,下次能夠看到你PO出你買手機不要他附電池,希望要簽約才能用手機的訊息嗎?
至於您願意花小錢有人幫你維護當然可以,其他人喜歡也可以,沒人阻止。
最後的一點我已經在上一回文說了,請自己看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