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Gogoro Network 對商業行為騎士下達最後通牒,需於 5 月 9 日前轉為商業資費!

maybe0926 wrote:
GGR將自己拆成兩部(恕刪)



沒辦法

屎用者付費

沒看很多屎用者都支持
bc5017 wrote: 這還真的是有愛
要這樣弄我寧願去買外勞的電動車來改,GOGORO的價錢跟月費都可以買兩台來爆改了,
96V+2000W控制器,一次買兩台,一台在跑,另一台放著充電,免繳稅免月租費.....不小心違規還不怕被檢舉(恕刪)


是不是有一天交通部卯起來
限制無牌電動車不可上路時,
又要再哀號一次?
這樣不如騎腳踏車外送。

還去看IE125吧。
leonding wrote:
[5/10後,「不論(恕刪)


我是沒興趣在這和法盲無限迴圈

我先聲明,未來所有關於你的回文,我都會當成空白!

最近GGR寄信給全車主的通牒內容

叫做無限上綱的「規範」及新增吹哨條款,不叫滑坡也不叫採櫻桃謬誤,更不是杞人憂天

是未來可預見的會發生的爭議情況!

難道上大賣場買刀裝在前面透明塑膠袋,就代表是要去砍人?

舉證責任是在睿能,不是在用戶

睿能若要執意用這般凹蠻的手段,誰輸誰贏還不知道!

最後我再強調一次,合約是睿能訂的沒錯,但合約有效性不是睿能說了算!

沒有這次的變動,大家當然相安無事

重點是,睿能沒打算要相安無事呀!
剛才致電Gogoro客服,才知道商用方案要強制綁約一年,但是官網到目前為止還沒寫到這一點…

又是一個片面增刪、解釋的「合約」了,蠻沒有保障的。

不過Gogoro客服也蠻可憐,解釋得都有點心虛了。

「合約」這東西先決條件是要合法,再來就是要對等,更不能一再片面修改至有利於某一方。

會不會哪天預選里程也要綁約呢?搞不好喔
維護用戶使用電池服務的權益與公平性,商業用途請選擇商用資費方案
???

開頭說自己是共享服務,那共享初衷應該是增加電池使用率,減少電池閒置時間吧?

怎麼會說有人用的多用的少會影響公平性?

而且商用少了豁免電池損壞賠償,有把舊電池的更新成本轉嫁給商用戶的嫌疑

隔壁棚的充電車可以保證電池是一手的

不像Gogoro換電怎麼換都是二手電池

要提商用服務,卻沒有相對應的商用品質與服務說不過去吧?
"養","套","殺" +1
Gogoro 的電池商用資費確實遠高於油車的油錢,但你車買了,就是吃定你啦。
台灣曾經有多少品牌令人引以為傲

最後都輸在自傲與服務、制度的細節設計執行

想想HTC

再想想納智捷

睿能的未來,絕對可以更好!

身為GGR的車主,真心希望睿能應該妥善適切處理這個事件

長遠來看,即使睿能成功驅趕了一群人

但失去潛在無法量化的品牌信任感,睿能有真的贏了什麼嗎?!

可以檢討騎到飽的費率設計

也可以修正商用價格定價

我再次強調,睿能應給車主選擇的權利

未來,倘若睿能仰賴政府的購車補貼被拉除

失去了壟斷的保護優勢

睿能最終還剩什麼?!
tushiou01 wrote:
我也很想對GOGORO(恕刪)

你知道要月租費幹麼要買?買了再抱怨月租費不公平?
小晨勃道尼 wrote:
你知道要月租費幹麼要(恕刪)


Gogoro的問題,在於它濫用它的獨占優勢,對合約、電池資費有片面修改及解釋權。

不知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的問題呢?

公平交易法
第 9 條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
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maybe0926 wrote:
還剩什麼(恕刪)


還有大師之經典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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