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a2007 wrote:這東西就是讓你方便帶出去應急用的當然不是要你在家去拉個220V的給他用他如果出220V,你帶出去結果到處都沒有220V的,那這就是垃圾了。出大瓦數的,就代表體積又要變大不好攜帶。 不用你說我也知道是應急用就算是110V它功率也是低下跟220V沒關係在臺灣拿220V的八成就是打算要定點用 懂不?顧顧路就是要慢慢上菜 才能賺得多無奸不成商 商業手法而已也沒對錯但朕不給你的你也要不到
先前想把家裡的不常騎的油車換掉但因為我家在郊外10公里內只有二個換電站,也不順路想說等他換電站夠多再換如果目前有這種方式可以在家充擋一下的話就會考慮買了反正鄉下透天厝有車庫充電倒不是什麼問題但我還是希望他換電站可以多一點用換電還是比較方便
我猜,可以預見的未來:1. 電池財產仍然是GGR的,電池老化及損壞風險仍由GGR負責。2. 未來收費會變成:電池租賃月租費 + 換電用量基本費。(形同趨近於用多少算多少,適當消彌無法用多少算多少雜音)3. 自行充電電池使用狀況,仍然是電池交換後進行回傳。全國的幾大通路合作,點數暴增,讓換電方便性可能大於現行加油站數量。已經不是公司自有經銷體系點數可以比擬。睿能要做的是服務,而不是車輛製造,合則利、不合則退~~趕快攜手打世界杯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