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政府要多此一舉脫褲子放屁

陳照源 wrote:
扯太遠了,他好心告...(恕刪)


我是不會受他影響啦。但他有沒有「恐嚇」樓主的味道在裡頭?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吧。

他大可以點出樓主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誤會之處,但有必要強調什麼汙辱公署罪嗎?況且樓主用的還是疑問句呢!你認為樓主這樣的語法會成立汙辱公署罪嗎?桃大不就是想達到嚇唬人的目的嗎?為什麼要這麼做?不就是想盡可能的杜絕一切質疑電車政策的聲音嗎?

我尊重任何一方的聲音,但若是用打壓言論自由的方式來展現的話,我非常不以為然。
要貪小便宜就要有被貼標籤的心理準備

停身心障礙不也要放證明在車窗上

不然好端端地別人怎麼知道你有"特殊資格"

不想要就別貼

那麼多廢話

closer0616 wrote:
要貪小便宜就要有被貼標籤的心理準備
停身心障礙不也要放證明在車窗上
不然好端端地別人怎麼知道你有"特殊資格"
不想要就別貼
那麼多廢話


說的真好
樓主意思是
車牌上已經有大大三個字"電動車"了
除非瞎了或文盲才不知道啊
那為什麼還要再貼一張貼紙表明它是電動車?


closer0616 wrote:
要貪小便宜就要有被貼標籤的心理準備
停身心障礙不也要放證明在車窗上
不然好端端地別人怎麼知道你有"特殊資格"
不想要就別貼

virkin wrote:
樓主意思是
車牌上已經有大大三個字"電動車"了
除非瞎了或文盲才不知道啊
那為什麼還要再貼一張貼紙表明它是電動車?
不接觸 - 如果你發現他在釣魚,就不要回文咬餌
不談判 - 就算你想打臉他也絕對不要
不妥協 - 不要輕易相信對方是真心在討論

virkin wrote:
樓主意思是
車牌上已經有大大三個字"電動車"了
除非瞎了或文盲才不知道啊
那為什麼還要再貼一張貼紙表明它是電動車?


前面就有人說了
是因為有舊車牌沒顯示電動車三個字
另外貼紙的意義本來就可有可無
強制險不也發一張小貼紙
但是大家都知道有沒有保警察輸入車牌就知道

所以我還是要說

不爽不要貼
closer0616 wrote:
另外貼紙的意義本來就可有可無...(恕刪)


不可能完全沒有意義啦!至少貼紙商就有業績了啊!

公務員拿公帑生產對民眾沒有意義但能讓廠商獲利的物品,這種行為叫作什麼呢?
避免汙辱公署罪,有些關鍵字我已經「不敢」說了。
Wow_Senior wrote:
然後.龍龍當市長了,龍龍當市長的時候GGR已經賣得嚇嚇叫了.
龍龍只改變一件事情.主動配發.只要你買電動機車,就主動配發這張貼紙給你.


要修正一下

林佳龍只有在2018/3統計過""一次""台中市在籍電動車,並主動寄發停車證
之後的,就沒有了,還是得自己跑一趟申請

並且
根據第三點規定,沒貼,還是會開單
因為現在收費員開收費單時,需要車牌跟車票一起拍
沒辦法一張入鏡的話,還是會開單的



事實上這個政策最該檢討的
這停車票只有在路邊停車(收費員巡檢開單)才有用
即便是公有民營停車場,只要是用電子感應票卡的,還是要乖乖繳錢
--
不過汽車也月票也是同樣就是了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msa wrote:
要修正一下林佳龍只...(恕刪)


爛爆了.
就這個特別禮遇,看來還是只有台北市做得最好.免申請免貼證件.
新北居次,要申請,免貼證件.
後面看桃園怎做.看來台中要敬陪末座很久很久了.
居然是要申請要張貼證件,那個貼紙還醜到爆!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為反對而反對 ,是不是政治葉佩雯哪?
可別限縮我的言論自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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