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照源 wrote:
扯太遠了,他好心告...(恕刪)
我是不會受他影響啦。但他有沒有「恐嚇」樓主的味道在裡頭?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吧。
他大可以點出樓主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誤會之處,但有必要強調什麼汙辱公署罪嗎?況且樓主用的還是疑問句呢!你認為樓主這樣的語法會成立汙辱公署罪嗎?桃大不就是想達到嚇唬人的目的嗎?為什麼要這麼做?不就是想盡可能的杜絕一切質疑電車政策的聲音嗎?
我尊重任何一方的聲音,但若是用打壓言論自由的方式來展現的話,我非常不以為然。
Wow_Senior wrote:
然後.龍龍當市長了,龍龍當市長的時候GGR已經賣得嚇嚇叫了.
龍龍只改變一件事情.主動配發.只要你買電動機車,就主動配發這張貼紙給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