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taco wrote:睿能在合約這件事有錯嗎?試著提出來啊~ 任何的合約, 都必須符合法律公平精神, 不是說買方簽了就算數.地下錢莊也說, 三分利是你簽名的啊, 沒還錢就剁手寫在合約上, 也是你簽的啊 !我不是說睿能在合約這件事有錯, 但這合約要法院說的才算數.不是簽的人簽了就得認.我不想以後買一根螺絲起子, 還得簽合約說只能起螺絲, 不能拿它桶人才能買.
中油會不會因為車主里程多就嘰嘰歪歪? 不會嘛~所以問題出在睿能的電費方案 不是按里程收費說依合約走很難嗎? 難我認為外送屬自營 偏偏政府視為僱傭沒辦法 按官方標準走 這還真不屬商業行為大家慢慢灰 買油車就沒這問題問題出在睿能的電費方案 不是按里程收費
pcian wrote:中油會不會因為車主里(恕刪) 不要正常邏輯講不好,就搬一些奇怪邏輯好不好中油有加油吃到飽方案嗎?不然你是比辛酸的喔~中油漲價,你的可用里程減少,有出來講話嗎?張飛打岳飛就免了啦~要講價格就單傳講價格今天因為錢砲睿能,卻不會因為錢去砲中油不就雙重標準~油價漲多少,你還不是要吞,真乖~
不知道你們在吵什麼我想到有個朋友騎車送餐有一次跟騎gogoro的外送員聊到這個里程限制問題結果才知道他們還不少鑽漏洞的搞法有幾個作法擺明就是去凹gogoro看他們敢不敢得罪客戶基於不散播這種偏門行徑我就不說是怎麼做的了
以前玩OLG我相信也沒人會看完遊戲條款~簽了就是簽了本人非狗黑或狗粉~個人淺見電池非車主的財產~所以應該算是租賃性質~所以東家有權利定義使用的模式...而且台灣沒有類似反托拉斯這種東西當然也不用酸甚麼別家自己不來做~才導致獨大有反托拉斯~你扶也要扶一家起來跟你競爭~不然就是罰但在台灣是沒問題的
時尚的芭樂 wrote:難怪一堆人換電都換不(恕刪) 先聲明,我不是GGR車主,只是看到這篇回覆覺得有討論空間提出:既然吃到飽,設成有限制吃到飽,系統設定個間隔時間,把正常的電池留給正常更換頻率的車使用,一直換的,要用就一直跑充電站,保障個人使用戶,也確保合約精神?(類似電信的過量就降速,但一樣吃到飽)
肥貓宅男 wrote:那就請你說明哪裡不公(恕刪) 他說罰七千九千, 給了他敢收? 會被告死啦, 法院不是 Gogoro 開的.Gogoro 可以從此不租電池給這用戶, 這可以, 但他不可以罰錢, 於法無據.台灣的機車不像汽車, 有商用車家用車營業車等區別, 這些車別在法律也都有明確的定義.法律本來就沒有機車商業用途定義, 又怎能判輸贏 ? 你說罰就罰 ?如果租賃業都這樣搞, 租電腦不能看片, 租手機不能上 FB, 租影印機不能盜印書,範圍標的都業者自定, 法院不會同意的.再說一次,Gogoro 可以從此不租電池給這用戶, 這可以, 但他不可以罰錢, 於法無據.在台灣, 只有法院能罰我錢, 罰七千九千都隨他自己說, 那跟地下錢莊有什麼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