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的合約成為一場智力測驗

erictaco wrote:
睿能在合約這件事有錯嗎?試著提出來啊~


任何的合約, 都必須符合法律公平精神, 不是說買方簽了就算數.
地下錢莊也說, 三分利是你簽名的啊, 沒還錢就剁手寫在合約上, 也是你簽的啊 !
我不是說睿能在合約這件事有錯, 但這合約要法院說的才算數.
不是簽的人簽了就得認.

我不想以後買一根螺絲起子, 還得簽合約說只能起螺絲, 不能拿它桶人才能買.
中油會不會因為車主里程多就嘰嘰歪歪? 不會嘛~

所以問題出在睿能的電費方案 不是按里程收費


說依合約走很難嗎? 難

我認為外送屬自營 偏偏政府視為僱傭

沒辦法 按官方標準走 這還真不屬商業行為

大家慢慢灰 買油車就沒這問題


問題出在睿能的電費方案 不是按里程收費
pcian wrote:
中油會不會因為車主里(恕刪)


不要正常邏輯講不好,就搬一些奇怪邏輯好不好

中油有加油吃到飽方案嗎?

不然你是比辛酸的喔~
中油漲價,你的可用里程減少,有出來講話嗎?

張飛打岳飛就免了啦~要講價格就單傳講價格

今天因為錢砲睿能,卻不會因為錢去砲中油
不就雙重標準~油價漲多少,你還不是要吞,真乖~
Chance Chen wrote:
任何的合約, 都必須(恕刪)


地下錢莊合法嗎?

拿非法比合法,你更前衛

合約還可以單方宣告無理而無效?
還法院咧~你亂講他就要聽話喔

你看看你~被釣出來了吧~
不知道你們在吵什麼

我想到有個朋友騎車送餐
有一次跟騎gogoro的外送員聊到這個里程限制問題
結果才知道他們還不少鑽漏洞的搞法
有幾個作法擺明就是去凹gogoro看他們敢不敢得罪客戶
基於不散播這種偏門行徑
我就不說是怎麼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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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ce Chen wrote:
任何的合約, 都必須(恕刪)


那就請你說明哪裡不公平...
難怪一堆人換電都換不到滿電電池,是不是都被外送員騎換電聯盟的電動車給換走電池,導致電池充電速度來不及應付其他不是外送員的車主
以前玩OLG我相信也沒人會看完遊戲條款~

簽了就是簽了

本人非狗黑或狗粉~個人淺見

電池非車主的財產~所以應該算是租賃性質~所以東家有權利定義使用的模式...

而且台灣沒有類似反托拉斯這種東西

當然也不用酸甚麼別家自己不來做~才導致獨大

有反托拉斯~你扶也要扶一家起來跟你競爭~不然就是罰

但在台灣是沒問題的
時尚的芭樂 wrote:
難怪一堆人換電都換不(恕刪)


先聲明,我不是GGR車主,只是看到這篇回覆覺得有討論空間提出:

既然吃到飽,設成有限制吃到飽,系統設定個間隔時間,把正常的電池留給正常更換頻率的車使用,
一直換的,要用就一直跑充電站,保障個人使用戶,也確保合約精神?
(類似電信的過量就降速,但一樣吃到飽)
肥貓宅男 wrote:
那就請你說明哪裡不公(恕刪)


他說罰七千九千, 給了他敢收? 會被告死啦, 法院不是 Gogoro 開的.
Gogoro 可以從此不租電池給這用戶, 這可以, 但他不可以罰錢, 於法無據.

台灣的機車不像汽車, 有商用車家用車營業車等區別, 這些車別在法律也都有明確的定義.
法律本來就沒有機車商業用途定義, 又怎能判輸贏 ? 你說罰就罰 ?
如果租賃業都這樣搞, 租電腦不能看片, 租手機不能上 FB, 租影印機不能盜印書,
範圍標的都業者自定, 法院不會同意的.

再說一次,
Gogoro 可以從此不租電池給這用戶, 這可以, 但他不可以罰錢, 於法無據.
在台灣, 只有法院能罰我錢, 罰七千九千都隨他自己說, 那跟地下錢莊有什麼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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