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租用電池,在街頭換電的好處。下面的話雖然難聽,但是實際。1.車主:反正電池與充電設備不是我的,也不在自己家裡起火,不用擔心是充電器、線路老舊、負載過大、溫度過高..........都與我無關,只要繳了租金,給我電池用就好。就像公司說的,還有別的換電站可用,對車主毫無影響。2.公司:幸好無人傷亡,財產損失以目前頻率來說是單一案件,當然,照SOP要找出原因加以改善。3.店家:幸好沒有擴大火勢,只要做好管理及賠償即可,錢能解決都是小事。只要沒有人為破壞,做好問題改善,戶外街頭繼續充電,馬照跑舞照跳,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