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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1975 wrote:
<<2025/10/27>> 客服最新回應
A.今10/27客服來電告知公司同意此事件以特案處理,將於11/04前給予回饋點數40點,可抵扣溢收帳款40元;
但往後月份依據契約條款,仍會依其系統顯示里程計費!!!
B.我給客服的回應及建議:
1.若累計總里程並無異常,建議GOGORO改依累計總里程為計費標準;即本期末總里程減去前期末總里程,此里程數與機車TRIP里程數應會一致
(附註: GOGORO換電時,電池會上傳兩項數據,一是本次騎乘里程,二是目前累計總里程;依據9/17客服請我到換電站重新換電,系統顯示累計總里程與機車儀表的累計總里程,兩者相符)
2.若GOGORO仍堅持依電池顯示本月累計騎乘里程計費,這是雙方已知異常且錯誤的里程數,我將請消保會處理以維護權益
原PO好人 感覺就是要蓋你嘴 還好沒簽NDA 有申訴就還你
之後還要你以後依據顯示里程付錢

你就看你的車 如果都變成正常 那表示不是機車因素 原因你懂得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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