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6coupe wrote:
賣車的gogoro和提供換電服務的gogoro network 確實也是兩間不同的公司。
另外,有規定賣車經手換電合約,日後就必須幫忙收取換電服務費?
我看你一直舉一些亂七八糟的例子,是不是表達能力不好啊?還是邏輯能力不好?
Apple直營店沒有代收中華電信費用,我想很多人可以分得清楚業務性質不同一個賣手機、電腦,一個賣電信服務,更何況兩家公司也不是關係企業。
遠通電收不代收遠東銀行貸款,因為遠通門市沒有銀行作業人員,而且業務性質不同。如果噓噓東願意在遠通電收櫃台擺個銀行窗口服務大眾,站在便民立場那當然是好事,但是是否過的了金融主管機關那邊那是另一回事,雖然用膝蓋想就知道不可能,就有人很天兵喜歡舉這種奇怪例子我也是覺得很趣味。
至於遠傳門市通電收代收費用,那是政府要求噓噓東的遠通電收要有一定的門市來服務大眾,所以噓噓東就直接用到處都有的遠傳電信門市來順便做遠通電收服務,另外也跟便利商店合作可以進行繳費。
gogoro以前只有一間公司,以前可以在門市現金繳費,他當然可以成立一間新公司,然後原來的A公司繼續賣車,新公司B只做電力生意,可是如果A公司可以幫忙申請電力生意的合約,卻不願意代收B公司電力生意的費用,那就很奇怪了,看起來就是服務只做一半。gogoro有沒有問題,沒問題,因為法律沒規定賣車門市要能幫B公司收費,充其量只能說是觀感不佳,服務前後不一(以前有現在卻不行)。其實在這裡希望gogoro門市能收的人,又不是在害gogoro,好的東西好的服務才能帶來消費者,至於那些只會冷言嘲諷或是愛亂舉例的,反而是gogoro該注意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