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gogoro車主,如果14天沒有騎車,記得要將電池拔出來,這是合約的一部份善意提醒(依網友建議就將標題稍做更改)

Gogoro 應該自己要有保護電池的設計。電量過低時把電完全切掉之類的。 14天太短了3個月設計還差不多。 一般電池也不會這麼不耐放。

恭瞎毀 wrote:
唉,連續14天內一...(恕刪)


就好像在演死神筆記本一樣....lol 奇樂你怎麼看! 哈
我看到的也只有「應(該)取出電池」,而且我也沒看到那邊有說要罰款耶(要不要請樓主提出那邊有寫罰款啊)
官方只是怕你一直插在GGR裡面把電耗光,你就沒辦法騎去換電站了
我是這樣覺的

zgt0409 wrote:
'應'跟'需'用字...(恕刪)


路過,對 Gogoro 沒意見。
不過「應」和「需」在這裡是同義的。

回到主題

一般大公司都會把使用者合約訂的比較苛刻一點,不過實際
上真的有了消費糾紛時法官多數會偏向消費者,以「定型化合約」
為理由將不合理的地方抹掉。 大公司對這些也心裡有數,所以
更多情況下只是寫來自我保護,並讓消費者有必要的謹慎。

另外,我是真的覺得這是法務搞出來的垃圾文字。
這麼大的鋰電池組不可能沒有放電保護電路存在。一個設計良好
的鋰電池組別說放 14 天了,放三年一樣都可以正常使用。
何必搞些字讓人看的不爽呢....
gowan1234 wrote:
反正你又不買跟人家...(恕刪)


合約就是合約, 不合理就不要買?

為什麼不合理不能拿出來討論, 要求廠商改進?

難道都沒有討論空間?

難道不能買之前討論一下合理性, 再來決定要不要下手?

依這個邏輯來看
飯店太貴 --> 不合理你不要住就好了啊?!
小吃太貴 --> 不合理你不要買就好了啊?!
工作不好 --> 不合理你不要做就好了啊?!
物價太高 --> 不合理你不要吃不要喝就好了啊?!
aronyang wrote:
誇張? 這是目前電池...(恕刪)


30天內至少要換電池一次,照常理就是30天內會"騎"過去換電池,所以照理可以29天不用騎,也可以待機29天。

但是我只是14天不騎,第15天騎過去換電池,雖然沒有違反30天換電池規定,但是違反14天不騎車規定,這樣不很詭異嗎?

待機個14天,就算過度放電,是騎車比較耗電,還是不騎車比較耗電??

這個邏輯我真的想不懂。

難道我在第14天騎到快沒電,一直放到第28天再騎去換電池,這樣對電池會比較好嗎?
aronyang wrote:
誇張? 這是目前電...(恕刪)

電車這麼恐怖喔?放多久會過度放電?

所以騎到沒電比較傷還是放兩週剩下70%電去換比較傷?
自由市場競爭會決定什麼是合理的機制,覺得狗車不好,可以選擇其他電車,狗車的條約不合理,自然會被市場淘汰。
alancn64 wrote:
我看到的也只有「應(...(恕刪)




我所PO的14天的違反規定,就是第7條第(7)款。

恭瞎毀 wrote:
30天內至少要換電...(恕刪)


怎沒人回應我, 那電池拿去還後! 要如何 「騎」 回家的問題呀? 還是 車子 可以寄店! 費用是多少呀?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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