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睿能公司霸王合約條款內容及保養服務之連署提告

Speed Wick wrote:
以你提的狠操三年一顆電池14,000來說
Gogoro 799 月費三年就要近9,600 * 3 = 28,800
成本貴了一倍!!這還不提「租」電池的諸多限制!!
不要跟我說充電的費用會抵掉另外一半的錢

看了你的「精辟」分析,你們租戶的分母又要變小了


從大陸性能差了點的E客 e2售價約台幣 5-6萬來說
gogoro 性能好一點成本要高一點
台灣人力成本高成本要高一點
但是gogoro的量每月7000台以上,成本攤的相對低了很多

我推測gogoro
買車的現金有包含gogoro的造車成本和向外買電池蕊的費用
所以
大家是買一台車和電池
加入gogoro的換電
付月租費來換電
造車廠的利潤
要等能源公司從月租費上分期收


不然..
光 30萬台車都要gogoro先付
光要卡住的現金都要近百億台幣
hongkonger2018 wrote:
那你為什麼先買車??(恕刪)

大佬,不先買車難倒你要先簽電池月租嗎? 你是不是痴神!
你想先簽電池月租gogoro也不會簽給你,因為你沒有車.
有些嘢你搞清楚先再講!

再來電池月租內容不合理,因為車買了當然還是要簽啊,不然你車放著不騎幹嘛?
在台灣這種合約就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一直沒有人去檢舉, 我也覺得很奇怪.
請問討論區的朋友知道是那些政府主管單位在負責管理這些業者嗎?
ericchuang1 wrote:
在台灣這種合約就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一直沒有人去檢舉, 我也覺得很奇怪.(恕刪)


我也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沒人去檢舉
可以請樓主講一下, 倒底違反了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的哪些條文?
cutemark wrote:
如果你是許願文 我還會欣賞你,可惜是一篇貪婪的廢文。

如果我是貪婪就不只列這10條, 就因為原廠的貪婪, 才需要出來發聲爭取消費者自身的權益.
以原廠賣車gogoro 2系列的BOM表攤開來算, 他們賺多少我也很清楚,不便在此引起騷動.
車給原廠賺就算了,但電池月租要用這不對等不合理的條款來佔消費者便宜, 這我不能接受.

您一直強調電池的耗損,好像是我們消費者的問題,當初買車也是原廠和政府強調環保, 買車時也沒聽原廠說過電池耗損這擋事, 如果電池耗損嚴重要算在我們頭上, 那應該寫在合約內容裡啊,因為有電池耗損的考量,這個加多少,那個加多少,才沒有誤導消費者的疑慮!

再說電池的耗損更新汰換是不是把省下來的空氣污染變成環境污染呢? 真的是環保嗎? 看完您的電池耗損理論,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更大不是嗎?
為什麼你第一篇文就是揪人抗議的??


能先證明您有車嗎?不然誰要跟沒車的瞎起鬨

ericchuang1 wrote:
如果我是貪婪就不只列...(恕刪)
認真回覆,集體訴訟如果勝訴,只有提告的人有利,不會涵蓋所有使用者,所以除非提告的人跟你列舉的一樣有利益被侵害的事實,否則只會發散

另外,個人覺得,除第2項第6項外,實在很難有侵權疑慮,舉證上困難

建議你可以取最大公約,針對一兩項去提告
看起來就是收集網路上的抱怨點


了無新意


想看看會不會虎頭蛇尾

moacetyl wrote:
認真回覆,集體訴訟如...(恕刪)
cutemark wrote:
ericchuang1 wrote:
車子已過戶的狀況下,當時電池月租也必須要跟著更換車主名稱的情況下,什麼霸王條款都得簽,因為不簽的話已過戶的車子就變廢物完全無法騎乘,這你懂嗎?這種現象原廠就完全符合你說的土匪!

=> 免費保養是綁在「租」電池;方案,「送」的項目裡面! 你重新簽合約,當然要依照新的合約走阿!
但我的車只是過戶換名,是繼承關係,電池合約卻不能繼承,非要以不合理的新約條款簽當然不能接受啊!

ericchuang1 wrote:
再來說第二個原廠土匪的行徑,我花499元買315公里的哩程數,結果月底沒騎完的哩程數把我歸零,原廠堅持不能將剩餘哩程數累積至下個月,但騎超過315公里就每公里加收2.5元,有什麼土匪比這種行為還更土匪的?

=>
那個叫做月「租」費用,讓你完全沒有限制你換電池的次數,還額外「送」你 315 公里的行駛距離,
手機月租的那些方案也一樣阿你「租」這個服務方案,網路流量 「送」多少 GB ,
你沒用完的,當然不會退你錢,因為一開始就是 「0元」 !!!!

如果想要以耗電計費,現在有「自由省方案」,租你最基本的電池本體,
剩下的你騎多遠就算多少錢,不好嗎?! 而且還是依照耗電量來計算,更符合電池充電次數與壽命的算法阿!
即然是送315公里,那為何沒騎完要零? 以手機月租當月沒用完的流量都可以累積使用(雖然這是很爛的對照),為何gogoro不行?
以燃油機車比喻,當月沒騎完的油把它倒掉,下個月再重新加滿,您是這個意思嗎?
自由方案有多省, 有比較的表格或數據嗎?

ericchuang1 wrote:
再說第三個原廠土匪的行徑,車子我買斷了,但速度控制在原廠手上,想加速就得再多繳249元額外的月租費,這也不是土匪的行為嗎?

=>因為騎那麼快,「租」給你的電池循環充電壽命就便更短!當然要多付一點錢,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你騎不了那麼快,那你幹麻買?

車子是買斷,但是電池不是好嗎!
如果電池有買斷的話我也願意嘗試, 當然不一定得向原廠買,副廠有生產也要能夠買到, 致少公平性看得到.

ericchuang1 wrote:
第四個原廠土匪的行徑,買了家用充電器對電池充電,家用電充電後月租費卻一毛都沒有折扣,這不也是土匪嗎?


=>因為你在家充電是在縮短睿能「租」給你的電池壽命,沒有額外跟你收錢就不錯了!

==============================
電動車最貴的就是電池!!!!!!!
特斯拉,雖然電池買斷自己充電,但是換一次全新的電池要 40多萬!而這電池只能用 10年 ...

如果要買斷的電動機車,拜託 中華那邊有一堆電動機車都是買斷的!
不用眷戀 讓你用起來很生氣的 Gogoro !!

充電器是睿能原廠生產銷售的,不是外面阿貓阿狗買來的,如果會縮短電池的壽命也是原廠的責任,怎麼會是消費者呢? 您這理論很離譜哦! 消費者用家電充電池理當要補貼,那有額外向消費者收錢的道理. 您的說法更讓我了解原廠的貪婪, 什麼都消費者買單,原廠編更多名目收錢是嗎?

特斯拉充電後每公里約0.34元台幣, gogoro電池月租每公里1.6~2.5元台幣.
建議gogoro原廠還是開放電池買斷比較沒爭議.

以電池合約內容及免費保養服務,我生氣gogoro的點主要是它想佔消費者便宜,,其他的爭議我可以掙一隻眼閉一隻眼,會騎gogoro當然有它的優勢,但原廠沒把優勢做得更親民更平價反而把優勢變成一種貪婪,這也是我要在討論區要表達的並且去爭取合理化的對待.


PS. EM80 換一次電池大約 1萬4左右,騎乘頻率很高的話大約 3年不到就要換電池了~
你說的對 wrote:
為什麼你第一篇文就是(恕刪)

就是因為有了gogoro 2 Deluxe, 從開心擁有到氣憤簽約!
需要告訴您車牌號碼嗎?
moacetyl wrote:
認真回覆,集體訴訟如(恕刪)

我上法院主要是針對第1,2,3條,特別是第2條的無賴條款.
第6條是讓大家了解原廠經營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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