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
我上班路線會經過兩家中油,
一個去程順路一個回程順路,
當我彎下腰在那自助加油的時候,
換電站根本不用排隊換了就走...(恕刪)
換電雖然快 但可行駛里程較短
油車加油雖然較慢 但可行駛里程卻較多很多
如把這也算進去的話 好似也沒差多少
如照我幾乎油門一敗的騎法...
GGR大概40公里沒電...再撐下去大概就是限電龜速狀態了...
油車我都可騎上200公里以上
足足差5倍之多
另外油車還有一個神器~ 那就是油桶~
現在我都帶油桶去加油
沒油就在家加油就好不用出門

以前大約一個月跑加油站四五次左右
買了油桶後一個月只去一次就好
就足以供我一個月幾乎跑一千公里的量

如是換電可能一個月跑25次換電站 還要擔心換到沒滿電的...

一個月跑25次換電站的時間累積起來不少...幾乎天天跑累死了
而如果去超商換的話還要小小心別停在紅線跟騎上騎樓不然被檢舉就好笑了
中油撤站猜一猜
首先,撤了38站只是目前階段,接下如果還有直營站是屬於純租地合約的,合約到期應該都會撤。
其次,重要的,不用太擔心,因為光是今年下半年,中油要新增三百多個GOGORO換電站。
兩者相比之下,建的比撤的多很多,以中油直營站數量推估,即使撤掉的也有極大可能原地建回來。
對使用者沒有差別,一樣是站,只是GOGORO與中油的合作模式改變,造成大家在模式轉換期間有不便的空檔期。
接下來簡單說明合作模式的差別。
過去很簡單,GOGORO向中油租地擺站,每個月付租金。
現在,從去年2018年起,政策執行之中,是經濟部補助中油經過共同供應契約招標,向各家廠商"購買"充換電站,然後委託該業者經營,最終中油可以由充換電收入來與該業者拆分,最終希望達到收支平衡,甚至穩定獲利。
所以中油傾向依照主管機關經濟部的政策執行方式,將舊有的租地合約不再續約。後續此站視需要切換到現行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模式,用共同供應契約招標的模式來重新執行。
當然,一方面也避免被說不照經濟部的規則走,避開圖利嫌疑。
不過,另外一方面,這種事情,沒人去找中油的主管機關經濟部關說靠腰的話呢,中油大可以繼續續約,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繼續租給GOGORO就是,對後來的計劃也沒什麼影響,反正租給GOGORO是在政策前就存在,可變可不變。
要演變到這麼大張旗鼓的改弦易張,要說背後沒有一些操作,我也是很難相信。但是這也沒有證據所以算了先不討論。
那麼,站在消費者的角度,這時候應該要向中油提出建議,請中油於該站已經既有租約舊站者,應該以短期合約的方式繼續執行租約。當中油依照”共同供應契約”發包採購換電站,並且發包完成”交換站安裝工程”於「同一站」之後,再行解約撤舊站體,並盡快建新站體,這樣可以盡量減少造成民眾的不便,減低民怨。
以下這是中油客訴信箱:
https://www.cpc.com.tw/cp.aspx?n=2533
如果各位也希望盡量減少不便,可以去表達一下意見。
範例:
信文主旨:請於新換電站發包採購完成前,繼續執行舊換電站合約。
信文內容:請中油盡快依照”共同供應契約”發包採購GOGORO換電站,並且發包完成”交換站安裝工程”於「同一站」之後,再行解約撤去舊GOGORO站體,並盡快建置新GOGORO站體,這樣可以盡量減少造成民眾的不便,減低民怨。
寄信的話,網站說十分鐘內會收到確認信,之後會有案件查詢的一組編碼。如果都沒收到或是懶得寫信,可以電話打中油服務專線1912去客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