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son00 wrote:對方如果賠一輛新車那舊車是對方的,對方要如何處理是對方的事 那原本的電池合約也要一併移轉,就等於是買賣過戶一樣,對方不見得願意,一般的想法都是即便我是肇事者,把你的車子修好該付多少錢就多少錢。
cpb0512 wrote:你手機壞了 電信商會(恕刪) 哈,這比喻不合理喔,既使是綁手機約的門號,我手機壞了,我買隻新手機,門號約照走啊這就有點像版主,他有買一台新的gogoro,應該可以繼續用舊月租啊
kingless wrote:各位好去年11月初與(恕刪) 這位也是報廢解約,你可以問一下.費率不同,但流程應該差不多.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751&t=6017280&utm_source=dable&p=5
awei0113 wrote:討論問題請...(恕刪) 是的已客服人員確認過"電池合約就是綁車牌",所以原車主購買新車一樣不能做轉移會選擇還是買GOGORO是因為騎乘感受很好,讓我還是願意再繼續使用但行政上的真的爛到沒話說tekken wrote:對方如果賠你新車<br...(恕刪) grason00 wrote:講到重點了...(恕刪) 感謝兩位的提醒,我的確沒想到這點,差點就先自行處理或報廢了但因還沒開始談詳細理賠內容,目前是我先自費買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