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_Senior wrote: 要FB留言的地方也不見得都是真人了. 真愛看垃圾留言我是建議你除了這裡之外 任何地方你都可以找來看 ..(恕刪) 所以你說的是彭明義嗎,他不知道上市公司的高層不能對公司的股價,隨便發言的嗎?這點是什麼罪,你知道嗎?還是那位彭明義是別人冒名的!我真的勸你,少為ggr提油救火。之前大家看得到,後來鎖成朋友,現在好像刪文了,是心虛嗎?
298305漳泉 wrote:就可能觸犯這條?另外還有別條,沒有錢找律師資詢,那就自己用心查!怎麼了,彭明義要告我嗎? 你看看你自己貼的哪邊有說可以獲取暴利你有錢可以找律師,但不是就把白花花錢就這樣浪費掉啊
298305漳泉 wrote:你自己看一下?對照日期,另外可能犯的罪是那個,你找到沒有?別笑的太早! 可能犯的罪是那個?你說說看啊,你就說出口啊要不然沒人知道啊前提是,有犯罪的事實啊 你還是盡情的腦補影射吧
週六太美麗 週日心情也很愉快.就沒啥想要上來看.Ramsa那個法盲就麻煩你了喔.不知道為啥, 我只是眼睛掃過一下這一幕的感覺開樓是要招待每一層樓的素養 但老實說. 太智障的實在.......298305漳泉 wrote:就可能觸犯這條?另...(恕刪) 勉強招呼一下 所以現在要開始信口雌黃的誣告GGR金融犯罪!?然後受害者居然有國發基金喔.你有沒有覺得你好棒!? BM 讓你開心點!
298305漳泉 wrote:我還是回你,你原本的...(恕刪) 還在林口.....你就快點去投書還是投訴要新北檢快點起訴GGR蔡姓媒體人一經一審宣判就是那樣了.想洗脫那個惡名就看他要不要上訴.至於你不斷的離題,信口雌黃的指責GGR犯罪.那快去告. 我很期待! 不用老跳針來問我這種怪問題.我不是法官, 也不是律師, 更不是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