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這根本就是因為貪便宜又不看合約才會受影響
肥貓宅男 wrote:
我還沒有, 但是我不(恕刪)


沒車的反而廢話一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最流氓的合約條款是11條
車子被扣押,賠錢給光頭,然後電池還是光頭的?
哪天你欠債,人家聲請強制執行,法院來查封你的狗車、拍賣你的狗車,然後??? 不僅車沒了,還要倒賠.
三小?

你自己打完都不覺得矛盾嗎
電池不是車主的財產,法院沒有權力查封/拍賣電池...
若因執法疏失造成電池損壞、遺失
那也應該是執法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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