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878220 wrote:個人認為可以接受現...(恕刪) 這是一個方式 但要酸的還是會酸就像手機吃到飽一樣 用10GB也是698 用100GB也是698現在gogoro的方式就跟手機月租費一樣不管你用的多還是用的少 都是一律相同收費主要是因為電池是用租的一台車牽到好 13萬 加那顆電池直逼18萬取消月租費的話那就是18萬了 之後交換還要額外付錢而且如果電池直接買單 那之後換到壞掉的電池...這方面該負責的單位到底是使用者還是公司 這很難分除非哪天電動車可以做到很省電 充電也快那大概就是電池也直接採用買單方式 在家充電就可或是到充電站 10分鐘充飽 ... 看起來這不可能所以 為了省去後續負擔責任問題 其實採用月租費方式會最省時不過我認為這個也是需要改善像是電動車也要裝SIM卡來記錄到底使用多少公里然後一個月結算 看使用多少就付多少錢這樣
4~5萬 會考慮然後電池是標配,不能另外加購12萬還要家配件 這價錢都可以買黃牌重機了做產品都做傻了嗎? 空閒的時候也看一下報紙,全台灣年薪沒過55萬的占60%以上要消費者拿出1/4的薪水買這種電動車?!你不知道路上買LV包包用名牌貨裝逼的一堆嘛?
whatsnew wrote:大哥幫個忙台灣買得到最接近gogoro性能的叫SWAP01含電池領牌11萬好歹吃米也知道米價7萬可以買e-moving啦! 那就表示現在的市場還沒出現值得買的電動車,這點看看現在電動車的銷量就知道了。
老牧大人 wrote:Gogoro賣多少錢...(恕刪) 改個問法好了十二萬八下的GGR應該有何條件,你會買單?安全極速120km/h續航力至少150公里(在時速80公里/h)電池換一顆30元台幣電池所有權屬於車主立即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