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ved wrote:
樓上有一位車主,也是...(恕刪)
hello2655 worte:
三、加上以上兩點,我覺得,一堆人在講合約合約,我理解合約我真的理解,我看得懂雖然學歷不高我還是看得懂,所以只要有合約,就如同這次的事件,我大電池根本沒事,小電池完全沒電直接判死,反正合約說了就都對了!
給樓主,
首先我猜Gogoro車子的設計可能跟我們想的不一樣, 保護他的財產(那兩顆大電池)可能是首要任務. 於是在停車期間車輛沒有進入休眠狀態車子的耗電都是小電池在承擔.
過放可能讓小電池壽命衰減, 這在手機或一般鋰電池來說, 基本上或許還可以繼續使用. 但以車輛的標準必須高於一般3C的原則下, 過放(電壓降至某程度)就直接判斷為必須更換新品. 然後在保固內直接更新, 保固外或者違約(超過30天沒有更換電池), 可能就是判定自費了.
我自己是長時間不用(超過30天)會去停用歸還電池, 然後把備用電池接頭拔掉..
電動機車是一個尚未成熟的產業(相較於油車), 需要使用者去習慣或者是更細心的對待.. 但是等IE125大量上市後, 大家一定發現相較於IE125 Gogoro是相對成熟方便的機車. 這其實就是進步, 只是活在當下不一定覺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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