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R電池合約綁定終生?別再被誤導了!

就魯蛇買不起,不用跟他多說了
lovebla wrote:
大家好,小弟6/25...(恕刪)

in2002 wrote:
不用付電池月租費
所以就變成一台1:1的模型車了是嗎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沒電池那這台車怎麼動啊
法客 wrote:
客服人員法律專業度比...(恕刪)



在這裡喔

他們的法務教導客服對於本款的解釋就是如此喔,暫停條款只適用在購車前兩年合約,
兩年後七日繳回就是前段本文喔,可以終止。
兩年後電池不繳回就是繼續依本約一個月一期。阿不就是短期續約!
當然是汽油比較合理
油車是車是車商出汽油是加油站出
車商無法綁死市場,汽油可以由任何一方競爭符合價格公平原則也不會有一天突然就面臨買的車商倒閉連繼續騎的功能也沒有
而電車呢,車是車商出電池的電也是車商供應,不允許任何一方提供續電方案,在路上的換電站也只能是ggr官方的,導致有天車商倒閉了路上的ggr全部變成廢鐵,更加導致環境汙染資源浪費的情形
政府應該強制路上換電站電池規格統一一致並且可以由任何一方擺置供應,ggr這種吃人夠夠的手法應該終結
看到某些人與現實脫軌 真替他感到悲哀~

lovebla wrote:
在這裡喔他們的法務...(恕刪)


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

兩年後 可以隨時停止或回復月租合約

完全沒有保障
他們隨時可以解釋修改條文

尤其是沒有載明

可隨時回復使用月租方案

以後更能隨時修改條文
必須一次簽一年或兩年固定約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呵呵....真的是填鴉式教育...手機簽約到期也可不續約還可NP到別間..但原手機是可繼續用的...你這機車不續約當然可以...擺展示窗當裝飾品了....沒續約不能騎啊..還不能NP別間只有一定固定這家...意思本來就是一樣的....

法客 wrote:
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
...(恕刪)


兩年後一本條前段就是能隨時終止喔,中途有中斷要回頭新簽合約也是一個月一期。
我只把現行條款跟GGR解釋提供給你
1.不是終生綁定
2.兩年後可隨時中斷
3.回頭簽約一個月一期

至於GGR會不會看到本篇漏洞進而修改,假設性問題我就無法回答了。
swh wrote:
如果買GGR是只有買...(恕刪)

   原則上如果有副廠也應該是侵權的,因爲GGR是全電腦控制的,電腦和電池需要雙向通訊,電池要確認是原廠充電器的才給充!而車子也必需確認電池是原廠的才給騎!而通訊格式是GGR自創的,以智財的觀點,任何時間去破解通訊格式是侵權,等於侵犯GGR的智權!且無專利的限制!除非GGR把版權所有權改成GPL公開授權方式,副廠才能做而不侵權!
     所以GGR的做法等於是壟斷!台灣無反托拉斯法案!如果是歐美國家,GGR要賣過去,可能會有困難,畢竟歐美是有反托拉斯法案的!只是法律小弟是門外漢,以上只是個人想法!法律問題留給懂法律的人來解釋!
     以技術面來看,小弟本人視GGR是終身綁定的,畢竟有車沒電池只是昂貴的廢鐵!而電池提供者只能是GGR壟斷!真是一日惡魔終身惡魔呀!油車時代只到2030了,估計世界四大車廠這幾年會推出更強的電車,選擇性多時再入手也不遲!而且更開放架構的電車才好玩,可以自己編程,讓它性能更好!
gogoro2成本不高,連引擎變速箱都沒有,還賣到7萬多,油車都可以壓到4萬了,没理由賣那麼貴,可能是含電池成本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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