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對 wrote:我不喜歡去寫作文的地(恕刪) 不利車主的事實?快叫公司去告阿捏造事實=毀壞商譽了不敢告不就默認了?笑死車主PO問題在這邊都被匿名的護航亂轟了更何況去到粉絲團?當然去沒有利害關係的社團阿
你說的對 wrote:我都轟你們這種沒車的(恕刪) 陳述事實原來=嘴受教了騎了兩三年GO2的老伯讓我看過在大雨滂沱中等著拖車來拖他的GO2上車回原廠然後再過了一陣子就把GO2換成白牌電動車了越講越開心呢陳述事實真是開心的一件事情我沒嘴睿能歐我只有陳述事實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