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0805 wrote:你給廠商的錢包含電池、換電站,還有這些設備的維護管理費,不是只有電費,不貴啦!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恕刪)

個人積分:2402分
文章編號:65331402
tjptw wrote:
掛白牌,等同125cc...(恕刪)
souta0829 wrote:
要,Gogoro掛...(恕刪)
powerpcriscii wrote:
要掛牌,但是不用稅...(恕刪)
了解, 不過等以後車多了, 可能牌照稅就不能減了............. 稅收會少很多
剛才查了一下:
財政部頒布最新函令指出,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器腳踏車,如馬達最大馬力逾45英制馬力(HP)或45.7公制馬力(PS)者,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按1,620元課徵,自即日起生效。
官員解釋,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機車的使用牌照稅稅額,依規定,馬達最大馬力在12HP或12.2PS以下者,無須繳稅;若為12.1~20HP或12.3~20.3PS者,每年稅額為800元;至於20.1~45HP或20.4~45.7PS者,須繳1,620元。
不過近來發現有不少電動機車的最大馬力已超越上述認定的範圍,因此頒布解釋令,只要騎乘最大馬力逾45HP或45.7PS的駕駛人,就要繳納目前相對應之最高1,620元的使用牌照稅。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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