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各位先進請教一個問題,小弟去年買了一台gogoro,因為有申請補助,按各地方政府補助執行計畫規定,一年內不得轉售,因騎的不習慣想在未滿一年的情況下出售,是否可以請買家簽個切結書,證明我這段期間是把車先給他騎,若在這段期間內有出車禍者責任不屬於我,另外請一位第三人見證簽名,等一年期限到再過戶給他?
別自找麻煩.直接過戶賭不會追討就好了.公家機關沒那麼勤勞萬一買家一堆罰單不繳或車禍.你100%都會有事.那些切結書沒律師公證都是無效的在GOGORO社團和買賣社團3年多了也只有看過1-2個被追討的.而且還是外島
放開那隻喵喵 wrote:想跟各位先進請教一個...(恕刪) 立切結書這個想法不錯我覺得理論上應該可行,因為只要有書寫文字。雙方簽名蓋章,理論上有法律效果ben8888888 wrote:別自找麻煩.直接過戶...(恕刪) 我看過有人申請補助後兩年內把車過戶掉結果被追回一萬五還一萬八的,真的要賭?
寫切結書跟直接過戶這2種選擇都是在賭.我只是要你選擇自己能控制的範圍了不起補助繳回可是切結書這東西遇到賴皮的曠日廢時.罰單100%你要負責因為監理所只對機車持有人開罰誰管你什麼切不切結你也只能後續民法追討.呵呵~慢慢討吧.人都不一定找的到萬一對方車禍還是借人車禍.你是車主保險是你名子躲得過責任嗎???????沒人敢打包票.中間牽扯太多責任歸屬了再來GOGORO月租費你車沒過戶電池不能轉移.我不知道你要怎麼解決帳單問題~分析給你聽而已.自己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