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j2621004 wrote:
這是辦不到的,因為光陽的電池有自購及租用兩種,這兩種電池要完全分開,而且要防拆更換電池蕊。一個電池只能有一種身份(自購或交換二選一),無法同時擁有兩種身份。
因為會發生貪小便宜狀況,也就是自己買的電池亂操亂用,等壽命到了,去換電站換一顆新的回來佔為己用。
為了避免上述投機情況發生,目前已知的商業模式,交換電池與自已購買的電池是完全隔離的,完全不能混合共用的。
因此,自己買的電池絕對不能加入換電系統計費;而換電系統的電池,只能做為出租,不能賣人私用之後再交換。這幾乎已成為鐵則了。
光陽車上可搭載自購電池(白色)或外出租交換電池(橘色),兩種不同身份電池可同時並用,但是,出租的電池按規定計費,不能佔為己有任意處置。
目前的GOGORO只推出純交換電池出租,無賣斷不付費自用情形。
如果這概念清楚而認同,再來聊後面的問題就簡單多了。...(恕刪)
白色也是租用電池吧! 一個月要299, 第2顆99, 所以我才建議光陽不要弄那麼複雜。
租一日40元的, 就登錄時間, 24小時內歸還。 如果歸還時間超過24小時,就再收下一日使用費 40元, 這樣就不用分白色、橘色了。
如果以後有自購電池方案, 登錄序號, 插入充電, 1小時後充飽再來取回, 這樣也比現行制度簡單多了, 消費者也不用去分辨電池顏色, 插入電池後, 就由系統判別跳出電池給使用者,這樣的設計在技術上不算困難,但使用上會方便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