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夏524 wrote:
應該可以~有可能......
騎50000公里或5年需再買兩顆新電池登記放入
面對的人百百種,不分新舊、快慢、多或少......一律人民公社制度,5萬或5年交2顆的錢?
小弟之前是每月一百公里少騎族,5年才6000公里。隔壁是外送員,每月三四千公里,5年20萬公里。公平嗎?
小弟只騎一年賣車,怎麼結算?2/5顆電池錢嗎?反正沒交錢也騎完一年,拍拍屁股賣車行了事。最後不交錢又奈我何?
電池故障找誰?誰負責登記每5年收兩顆的錢?誰保管這麼多錢?誰保養清潔換電站?誰檢測電池老舊該換?誰買新電池?誰處理舊電池?誰接洽換電站電費與租金?誰接洽車主?誰......
兩顆電池約3~5萬,會不會一次拿不出來?是否分期付款比較人性化?
5年交3~5萬,平均每月500~850元,不是跟現在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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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買車時付錢,中間不付錢,等5年後再收錢,上面的瑣事誰處理?(不處理會無法營運)
到最後,會收費請人管理上面瑣事。
為了公平,會依照騎多繳多、騎少繳少原則,來收齊上面所有費用。
又為了精確計算與方便收錢,把費用依社會最常見的「月結收費」( 水電、第四台、網路、通話費、房租等都是月結,不是日、週或年 )..........答案就出來了。
以上就是換電系統,必須收電池月租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