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x1688 wrote:
1. 電池有兩種顏色, 一種是換電, 另一種是充電, 然後每顆都有序號, 首先你買車時先選定要換電方案還是充電方案, 之後可換方案, 但都需要付手續費等相關費用.
這種方法我覺得可行,就是充電換電車共用但是電池不共用
前者購車時買斷,後者則是用月租費和里程費的方式攤提電池的損耗費用,就如同Gogoro
mmx1688 wrote:
2. 平常自充方案的如果要出遠門或其他原因要暫時用到換電方案, 可以去換電站刷卡付押金(比如2萬元)換成換電專用的電池, 然後回來再換回自己的電池. 若臨時出門, 譬如從台北出發去新竹, 到桃園時在換電站換成換電專用的電池, 但回程未經過該換電站, 回到台北時再付運費請對方將電池寄到住家附近的換電站, 然後在過去換回自己的電池並結算費用刷退押金.
這種方法我就覺得你是不是在搞笑反串了 XD
前面有網友們說明我就不贅述了


個人積分:8784分
文章編號:67833856

個人積分:8784分
文章編號:67833916

個人積分:120分
文章編號:67833969

個人積分:66分
文章編號:67838773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