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313 wrote:
那就是它的問題了阿!
要拿來當公規的東西那能有這種狀況阿!
公規電池是電池如果要綁那些東西那能拿出來當公規嗎?
要做公規的重點是:電池就是電池,那還能有附帶條件
你沒說嗎?
睜著眼睛說瞎話就是在說這個

原本的版本是...公規電池但要跟睿能買電池使用的權利金...
廠商可以自行定義電池怎麼使用(自行定費率)
但車廠要睿能無條件不收權利金卻要放出所有專利(可自行生產睿能的電池及電控系統)
談判破局!
光陽說...那我要自行公布一套換電系統,要其他車廠跟隨!
政府便說,那我們等光陽的系統出來了再做評斷
於是乎...
睿能提出---睿能的電池可以供其它只要安裝睿能電控系統的車使用(但沒說這就是公版的型態)
你搞清楚前因後果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