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ote:
現在討論的是 政府40...(恕刪)
補助消費者!

補助廠商的原因
放置這些站體的地方都不是免費...
都需要另裝電表與網路線..
難道租金.電費.網路費這些費用不用錢嗎?(至少目前都是廠商吸收)
就算廠商拿到錢
安裝了站體(補助只能用在換電站的建設費用)
"因該"有但書(跟政府拿錢,應該沒那麼好搞..)
有領補助的站體
幾年內不得拆除或是移機...
消費者本身第1次買車
就有領取環保局與經濟部的補助
且免燃料稅了...
還要甚麼名義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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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我相信他的站體不會多
因為如果20個電池槽的站體
每天使用量應該不會超過15位
原因很簡單...
電池充飽電
電池的主人並不會馬上去拿
而是過了6至8小後去拿
這樣輪轉率會偏低
站體越多這種情況不會排除
"如果"光陽敢設置..
電池充飽過了1小時或是4小時之後
沒拿取電池
就要另附"保管費"
這樣使用率會更低...(還沒下班或是入睡,就要去拿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