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man wrote:
其實你也只是要酸 mio...(恕刪)

我覺得boyman大大您也不用多費唇舌了啦~
剛剛花時間把整個討論串看完,
樓主的目的很明顯,就是要酸
你這麼認真的跟他討論,隨他起舞只是稱了他的意而已
反正他擺明就是要酸了,
並不會因為你的說明而改變他的觀念一樣
不需要跟他嚕了
對於行車紀錄器來說,GPS固定式測速照相提醒是GPS定位軌跡紀錄的附屬產物

如果真的要精確的測速照相提醒,還是要買專業的機種比較好

就像20年前,人類的電腦科技就可以畫出像侏儸紀公園那樣栩栩如生的恐龍了

要做出科技突破,並不是最困難的事情

反倒是要投入多少的研發成本與多少的生產成本,製造出來的價格能否為市場接受

我想,這才是最主要的問題
">_<" wrote:
我覺得boyman大...(恕刪)

只有不敢面對問題才會說別人在酸!

frogghoul wrote:
只有不敢面對問題才會說別人在酸!

這也不是面不面對問題,而是這種靠趨近座標點的測速照相偵測,遇到高架、平面車速不同肯定無解,要有解不是不行,裝入整個導航地圖,利用導航鎖路功能確認現在走在哪一條路上,決定要不要觸發測速照相警示,確實也有廠商這樣做,Papago P3就是這樣一台機器,只是Papago之後似乎沒再有這類機種出現,可以說是曇花一現。
boyman wrote:
目前民用GPS的技術就這樣,你還想怎樣?要搞軍用GPS來用嗎?...(恕刪)


想法不改變,程式寫法不改變的話,軍用 GPS 也一樣會誤報

民用 GPS 目前的 RMS 誤差 應該在 5m 左右. 下圖以古老的 Garmin 12XL 為例




ref: http://www.leb.esalq.usp.br/disciplinas/Molin/leb447/Arquivos/GNSS/ArtigoAcuraciaGPSsemAutor.pdf


可是 mio 卻會把風馬牛不相及的測速桿(以及該路的速限)報出來。

這跟有沒有圖資,軍用民用 GPS關係不大。 即便民用 GPS ,2000年以後,柯林頓政府取消對民用訊號的干擾 (SA*) 後,民用的精度已經綽綽有餘

*SA http://www.gps.gov/systems/gps/modernization/sa/

前面,已經說明,減低(甚至完全避免)誤報,就算誤差放寬到 10米左右,這技術上完全可行。連成本都不用增加,計算效能的需求也很低,更不用搞到什麼圖資。

道路寬度都超過 10米了,難不成要精確到 1m 才不會誤報?

請參考 道路車道寬度規定: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390&Itemid=57

一、汽車道寬度依設計速率訂定,於快速道路者,不得小於三點二五公尺;於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者,不得小於三公尺;於服務道路者,不得小於二點八公尺。

所以兩線道的路寬都有 6 米左右了。四線道都至少 12 米了。難不成車子一定要壓過測速桿頭上才能確保不會誤動作?

需要圖資 ? 又不是導航,弄到跟 papago 導航一樣 每季都需要更新圖資,殺雞還要用牛刀


reynard wrote:
想法不改變,程式寫...(恕刪)

好棒喔,產品什麼時後上市呀?
Eddychiu wrote:
好棒喔,產品什麼時後上市呀?
...(恕刪)


#51 樓不是有人已經講了?

hotass196 wrote:
聽到版主的抱怨, 與我心有戚戚焉.

很多測速警示器的資料都是濫芋充數的,
連最基本的國一國三都沒搞定.

如果市面上每一家的資料都差不多,那我們
消費者也沒什麼好報怨的, 但是偏偏就有人
的產品就可以:

1.正逆方向搞得清楚.
2.雖然不知道車子本身的海拔高度,但是在國一五楊上面
它會說明測速照相機是在平面或高架道路.
3.快速或高速公路能夠和區域道路分辨得出來,很少失誤.
4.能夠提醒交流道休息站.
5.價位3K以內,每年四次以上資料更新.
6.還不是最新的產品,已經上市近五年了.

小魯第一台就買到這樣的產品,以為市面的產品都是這般好用,
沒想到後來再買它款都是烏YY的.
...(恕刪)


根據 摩爾定律* 18個月會將晶片的效能提高一倍,5年前的產品,不論記憶體容量或者運算速度都大約只有現在的 1/10,即便沒有計算機的相關知識,都可以推論這樣的演算法一點複雜度都沒有。

*摩爾定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1%A9%E5%B0%94%E5%AE%9A%E5%BE%8B

現在我買了 mio 的產品,原來還要自己生產示範給原廠看,才有資格提供意見。

(小弟只能心中私下 O.S. 好可惜,護航程度不足,帶風向失敗。建設性的意見如果看不進去,那的確只剩下酸言酸語,蠻可惜的)

reynard wrote:
#51 樓不是有人...(恕刪)

看你講的這麼簡單,可以大顯身手喔

Eddychiu wrote:
看你講的這麼簡單,可以大顯身手喔...(恕刪)


不瞞您說的,還真的很簡單。

只要願意,難度大約是大學專題作業的程度。程式碼預估是數百行的規模而已。

(當然要有「基礎」資料結構與演算法的背景)
reynard wrote:
想法不改變,程式寫...(恕刪)


不再回reynard的文,回最後一次,
算了,不想講那麼多,樓主的問題很難懂嗎?
不懂就不要亂引用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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