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很難說個勝負,尤其在美國,你可以限制小偷的行動等警察到達,而不能暴打小偷除非自衛,不然就犯了攻擊罪,台灣也發生過屋主把小偷勒死的案件,屋主也是官司纏身了好幾年,片中說小偷沒事,可能是博主言過其實,總是會抓起來做個筆錄,而且如果受傷了真的還可以去告那個小姐,正義還得靠法官來判決。美國的文化對東方人來講是亂七八糟,也有過一案小偷欲爬過屋頂進入民宅,但因屋頂太滑而跌落受傷,小偷也把屋主告上法院而獲得十數萬元賠償。不習慣就不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