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ber wrote:所以都用講的算,而不是契約啊...(恕刪) 開羅宣言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洲、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日本昭和天皇於1945年8月15日將「終戰詔書」公告世界,也接受了美英中蘇四國「波茨坦宣言」。並於同年9月2日在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里號上所簽署投降文件,由同盟國及日本各存一份,同盟國方面則有美國等九個國家的代表出席簽署,代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該文書第一條中亦重申「茲接受美、中、英、蘇四國政府領袖於1945年7月26日於波茨坦所發表及所列舉之條款。」而「波茨坦宣言」最重要的第八條「『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也等於宣告日本必須將臺灣(及澎湖)歸還中國。《日本降伏文書》絕對屬於有效的國際法律文件,你應該不反對吧!?而後須過一個和平條約來屢行《日本降伏文書》的承諾。中日和約第四條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這當然包括1895年馬關條約。既然馬關條約已無效,臺灣就屬於中華民國。《中日和約》終究實踐了《日本降伏文書》承諾的事項。包含美國在內的盟國稱:「中國對該島行使主權已經四年,無人發出法律上的疑問,因為那是依據既有的承諾」
xilats wrote:是誰把中華民國搞得像植物人為了選票三步五十還要踐踏羞辱中華民國的...(恕刪) 中華民國只是國號而已,要改不改選擇權在台灣手上還有要消滅中華民國最大的敵人就是對岸,別再唬爛了好嗎?沒有台灣收容這個國號,中華民國早在50年就會被阿共啊消滅早已不存在
千年之夢 wrote:中華民國只是國號而已,要改不改選擇權在台灣手上還有要消滅中華民國最大的敵人就是對岸,別再唬爛了好嗎?沒有台灣收容這個國號,中華民國早在50年就會被阿共啊消滅早已不存在 改了就是破壞兩岸現況這事你要先問過美國才行,美國八成是不會同意的哪有什麼選擇權在台灣手上?看看庫德族和加泰隆尼亞就很清楚了再說如果中華民國早就被阿共阿消滅台灣今天也只會是阿共的一部份而已,畢竟二七部隊等台共早早就在台灣生根了說的好像台灣收容好棒棒,這種獨派的說法一直都很沒邏輯
千年之夢 wrote:好在老蔣落魄到流落...(恕刪) 不用擔心繁體字,香港人會寫啊那時候台灣人還能送米過去?50年代的反右運動早就把這些跟日本殖民政權有關係的全部打倒了我看文革還得在批鬥一次我看你還是多擔心另一個次元線上的祖先能不能活過文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