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94tw wrote:
上面寫的更新日期是幾年?
那年是誰執政?
誰跟日本簽訂的?...(恕刪)
《臺日漁業協議》是中華民國(臺灣)與日本於2013年4月10日後所簽署的文件
當時是馬英九執政
2012年釣魚臺衝突升高,日本因擔心兩岸聯手保釣等諸多因素
這才對台略施小惠,完成台日漁業協議,結束長達17年的談判
否則還遙遙無期咧....
OK,你PO的是《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
※注意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其範圍如附圖:

事發當日,東船在與那國島西側的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並不在台日漁業協議適用範圍
不在適用範圍、不在適用範圍、不在適用範圍、不在適用範圍<===你看不看得懂?
漁業署:該水域並非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台灣可主張作業。
外交部:東船未越界作業。
台日根本還沒談定,你迫不及待承認是日本水域
台灣人被日本人欺負,你說台灣人是故意越界
莫名其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