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其中有些例證 是已經(恕刪)
你的"16項"證據哪來的? 大紀元?
高明的造謠者就是在50%真消息中放入50%假消息, 讓你無從分辨
就算是真的, 也只證明選舉有瑕疵, 請問什麼證據證明是民主黨有計畫大規模的作票?
不是有瑕疵就叫做票, 要證明有人在某政黨的指示下大規模的利用漏洞操縱很多選票, 投給某一個候選人才是作票
什麼死人投票, 是有幾個? 5個 10個? 都是給BIDEN嗎?
什麼馬克筆染印, 是有幾個? 5個 10個? 都是TRUMP票嗎?
economic wrote:
賓州也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