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沖之鳥就停止了 停在沖之鳥這裡了
表示承認有一個沖之鳥的存在了
沖之鳥以南是否能延伸要另外處理
所以不是說不能延伸 而是還沒處理
若真的能處理
要算本州島的自然延伸
還是沖之鳥的自然延伸
就各自表述囉
如果說本州島的自然延伸 那等於無視沖之鳥的存在
如果說沖之鳥的自然延伸 則確定沖之鳥是領土無誤
然而在沖之鳥還沒確定是誰的領土之前
就是大家的領土喔
大家都可以跑去那裏捕魚喔
公海自由喔
每次都說拳頭大才有用的大大 我都當是推文
就是因為台灣拳頭沒人家大
才要練習嘴巴比人家大
這是為什麼台灣應該好好研究海洋法
用別的方式去贏過拳頭大的人
如果體重只有別人的二分之一
那你就要穿得比別人鮮豔兩倍
如果身高只有別人的二分之一
那你就要穿得比別人可愛兩倍
如果頭腦只有別人的二分之一
那你最好比別人用功兩倍
台灣要穿得鮮豔,穿得可愛,還要比別人用功。
yishen13 wrote:
為甚麼政府不去公告200浬?因為那等於承認那11段線無效,因為11段線是把南海全包了. 當然啦要不要放棄11段線,就看有沒有人願意當烏龜.
呵呵..把自己家裡人的東西拿來用用是告訴乃論啊 免罰啊
那個幾段線的我一直沒有談,因為它根本和洋人的海洋法是不同邏輯的東西。我在昨天的【每日一批】:白馬非馬,沖之鳥礁非礁曾提及,
「海洋裡的陸地,要由海來定義它。」
從以上沖之鳥的例子我們就很清楚可以知道。一方面島是以海來認定的,另一方面海卻是由大陸來認定的。沒有人直接把海劃幾塊出來的,好像以為南中國海就是中國的,印度洋就是印度的一樣。我不想談這個,太複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