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jigo wrote:鏡頭前展示全身怕被打,把搞台灣警察那套帶去,不知道馬國警方吃不吃這套...(恕刪) 直接判鞭刑,一切依法行政,謝謝!!鞭你是法院的量刑,絕不是私刑取供!! 不然再多扣你個"雞姦"罪......那邊蠻常用這招搞政敵的!
狗子2008 wrote:01不發表個人意見,不然要發表什麼? 可能因為這裡不是PTT 所以他不能叫你下去領500話說回來 黃明志是馬來西亞人 當地的禁忌跟律法他自己應該清楚吧拍出問題不是他自己應該負責嗎 怎麼搞的被罰還像勳章一樣出來討拍
狗子2008 wrote:01不發表個人意見,不然要發表什麼? .(恕刪) +1這年頭,言論自由都嘛是自由心證選擇性滴咩。聽說馬來西亞政府本來就極討厭黃明志了,這次還不弄個名目搞進去,想想這個國家也挺恐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