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為什麼吧中國星巴克賣出 聯合分析

這就是代理商的宿命,做的好一封信就把你的代理權收回,再不然其他廠商跟你搶(沒搶到也墊高你的成本),剩下無人聞問的就表示商品在台灣的市場不大,沒人有興趣。

我的另一種看法,就門市經營的角度來說,統一應該卸下緊箍咒,所有的know-how自己都很清楚,可以的話,走自己的路也未嘗不可!!
除非,合約裡面把自己又綁住了。

統一最愛養套殺加盟7-11的廠商,這次只是被更有勢力的星巴克養套殺而已!

色情化身 wrote:
請問一下超統一和統...(恕刪)


老闆(美國星巴客)給你(統一)一筆資遣費(賣股金額)叫你(統一)離職(放棄上海星巴客)。不然等合約時間到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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