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wu007 wrote:是你無知還是我無知呢?自己看看這則新聞吧!為何修法都是因為這則兇殺案...(恕刪) 果真無知用我剛剛在某直播主的留言 "有法可解, 無須修例"回覆你的問題 ~另外, 你知道這個的嚴重性嗎 ???
这修法我没有看出任何问题!引渡本身就不受立法会监督,如果要立法会监督的话,岂不是引渡就可以选择了?我是引渡就引渡,我说不引渡就不引渡?而且引渡的是刑事犯罪!我都怀疑香港那些上街的人连条款都没搞懂什么意思!phS00313 wrote:果真無知用我剛剛在某...(恕刪)
lordwu007 wrote:這法修過了,在臺灣殺...(恕刪) 台灣當局早已建議用現有的單次引導條約把疑犯送去台灣受審但港共政府拒絕一定要立包括中國的新引導條約.而且台灣也明言了以新條約引導的話他們也不會接收疑犯, 只是港共政府一意孤行
7rabbit7 wrote:那美國在加拿大直接...(恕刪) 美國全球隨意抓人,沒聽那些人譴責美國人在台灣殺人都可以派軍機來把人接走美國人想抓誰哪需要管你在哪香港豈可成為治外法權的地方你不幹壞事又怎怕大陸要引渡香港已經是中國領土說五十年不變跟美國三個公報、92共識一樣外國人赤裸裸干預內政既然你外力要插手我就各自解讀50年不變的內涵怕了吧你
jiang0214 wrote:美國人在台灣殺人 殺了誰?軍情局曾派黑道分子去美國殺美國人...江南案jiang0214 wrote:都可以派軍機來把人接走 接走誰?張憲義自己出書說,是拿美國提供的護照從小港機場走的。.................................中共在泰國綁走台灣軍人,這事不假吧~~中共何時講法律?
7rabbit7 wrote:那美國在加拿大直接...(恕刪) 姓孟的那位女士在加拿大被抓,不意外。美方證據明顯,在她手中私通伊朗,違反美國禁令。美國是無罪推定論國家,檢方要搜集好證據才能逮捕。反觀中國共產黨的司法落後有罪推定論,要被告自己證明自己清白,與清朝衙門官司沒兩樣。更何況習大也說:中國司法不獨立,不學西方司法獨立。所以中國司法不要往臉上貼金與美國司法相比較。中國法院直接改名為古代衙門才對。
香港總人口約莫750萬,根據“1450”的官媒報導主辦方也才宣稱50萬,香港警方統計約莫20萬;為了要黑中一轉口就多了十倍,你們在玩三人成虎的造謠遊戲嗎?最近看你們玩的挺起勁的,我很好奇你們有沒有簽就業保障?如果蔡老妹初選陣亡,薪水還會不會繼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