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以香港為借鏡拋棄最...(恕刪) 別被騙了,終國給予香港的特首普選根本就和DQ議員案差不多的系統,先由一個非民選的團體(幾乎就是現在的那堆),先把所有不舐中的踢走剩下的才叫你市民去選擇,就跟你說我這是給你們最大讓步的普選了!!(由一開始只拋這個)而要從那個團體中出線的,更要超過50%得票的人你才可以見到!要求少一點25%不行,提名團體可以由市民選出來的也不行這代表甚麼?根本只是在傀儡A和陪跑B中選擇而已會覺得是市民是有權利去選擇那才是反智
天揚 wrote:別被騙了,終國給予...(恕刪) 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弱智化的社會完全失去注意力與邏輯能力只專心在某個點無視結果請問,世界上哪一個民主國家的民意代表乃至總統是人民可以決定要選誰的??你只能在當權者決定的對象內選一個其次,制度可以改,根完全不允許這個制度也是兩回事,一堆為了吃政治飯的職業學生做出的決定導致堅持不允許這個制度這個就是結果只看過程中的一個點叫做信仰,如果你喜歡把信仰當作唯一我尊重但是要體醒你,信仰跟結果是兩回事
Tom_Deng wrote: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恕刪) 看來你不知道呢當時很多不同人建議政府可以修改一下這個制度例如把出閘人數要求降低一點例如25%人數就行,可令更多人士可出線給人選擇,但是政府卻完全不接受,不能接受改變的是政府50%以上門檻代表他們已經確定好了,只需留一個最佳人選給你們就行,在一黨專政下根本不可能有第二種聲音,第二個有力競爭者出現那和直接委任沒有分別,但卻可以對國際說完成了普選承諾,香港特首是民選的了反正都是一樣的傀儡特首不通過,就算還欠一個承諾通過了後,由政府的完全不讓步就可知將來沒有,也不可能更改的了
你錯了, 通過之後說不準哪位台灣人路過香港就已經可以被捕再引渡回大陸了說什麼年期, 提告罪名限制等等都是沒有意義的, 在中國這樣證據都是可以被人為製造出來的而香港法庭認為你表面證據成立, 就已經可以引導了更不要說香港特首會把關, 他根本是北京指派的人, 不可能不聽令於北京拒絕引導要求
lordwu007 wrote:香港才不會變犯罪天堂...(恕刪) 中國自己就是犯罪天堂, 有關係的人, 做什麼壞事都可以. 40個小老婆都沒人管. 而且大多是集體犯罪, 互相掩護.... 沒關係的人, 槍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