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不承認舊金山和約是愚蠢至極

全世界大概只有呆丸島的井蛙對這啥和約的如此重視了,
滿天下摳文字找台灣地位未定論證據的蠢樣才可笑,
很容易就發現他們邏輯非常矛盾:
1.舊金山和約:寫到日本放棄台灣,太好了,台灣地位未定。
2.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沒有寫到台灣,太好了,台灣地位未定。
所以是不管有寫沒寫到台灣,都不會影響到他們腦補出來的低能結論,
難怪國際上鮮少官方把這群智障當回事了。
stollen
言論精闢啊[拇指向上]
lastlamp1021
所以有哪個國際合約把日本放棄後的台灣明確給誰?? 一般都是暫時由盟軍接管, 二戰後大部份被日本殖民的國家都會獨立成一國的, 台灣在那時是很有可能在美國的扶持下獨立成一國. 或選擇加入美國.
farmer3000 wrote: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在 臺灣,不能說 臺灣就屬於 中華民國的。

你是不知道中共是承認中華民國的嗎?
中共是承認中華民國的, 只是是"前朝"
中共聲稱接管"前朝"也就是中華民國的一切, 所以也包括台灣
所以台灣是屬於中華民國, 中共才能有藉口合理地打台灣不是嗎?
這就像你們家本有兩間房子一大一小
你把你父母從大房子趕了出去, 佔領了大房子, 說大房子是你的
你父母逃到了小房子去住
然後你說小房子也是你的, 所以一直在打小房子的主意
你中共說未接受過《舊金山和約》, 卻要接收中華民國一切
《舊金山和約》與台灣有關講的是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
你中共不接受"日本放棄台灣", 那不等於認為台灣仍是日本的?
中共這是邏輯死亡了
asdengine
中共是繼承中國的一切包括中華民國不然香港為何還給老共,日本戰敗後馬關條約取消台灣回歸中國跟舊金山和約一點屌事都沒有,這是根據開羅宣言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如東北、台灣和澎湖群島等,應歸還給中華民國
路人39 wrote:
farmer...(恕刪)


你邏輯死亡了嗎?
無論舊中國跟新中國都沒簽的條約,
本來就不該認,我們通常只承認己方簽署的條約,
你會認別人簽署你的房產合約嗎?
在法理上就不合理,
這樣說你懂了嗎?
i hung
不要掰扯,中共是不是不承認舊金山和約?中共是不是承認1949年中華民國滅亡?
i hung
不用變更國號啊,既然中華民國滅亡了,台灣再用中華民國也不是不行,奇怪,綠共一直致力不要有兩個中國,但中共一直不肯綠共滅中華民國,怪哉?現在綠共把中華民國搞的小有成就,中共又看不順眼,忌妒羨慕恨
當時美日在搞舊金山和約時,中國和蘇聯都沒參加,當然也沒在合約上 ""簽字"" ,這是要 ""承認"" 什麼!?

現在美俄自己在搞和平協議28條出來,最後還是要烏克蘭 ""簽字"" 吞下去.

如果舊金山和約這樣搞也行,那我跟賴皮寮的鄰居也搞個賴皮寮合約,最後要賴""承認""!!!

還有一個重點,有關舊金山和約的過程及行為是違反聯合國規定的。

不過只是張破紙上有美日私下弄的幾個字,就一直被當成族譜一直拿出來歌頌~~~
i hung
誰有資格送?不是日本說台灣是它的,是中共中央要日本收回台灣,畢竟中共不承認舊金山和約,那自然就沒有日本放棄台灣一事,台灣就是大清送給日本的領土
asdengine
本來就沒有日本放棄台灣一事,是日本戰敗下跪投降喔是無條件投降中國收回台灣.敢說台灣是日本的就打到日本爸爸都不認識日本兒子[笑]
wzn wrote:
不過只是張破紙上有美日私下弄的幾個字,就一直被當成族譜一直拿出來歌頌~~~...(恕刪)

臺灣不是 中國的、也不在 中國手上! 亦非當年 臺灣主權的關係國。
根本就沒 你這路人中國契丹(滿人)政權的事!
farmer3000 wrote:
無人有權說請 臺灣人離開 台灣!
反倒是 臺灣人有權說請 中華民國 契丹(滿人)流亡政權離開 台灣!
把 中華民國遷去 金門、馬祖,談一中、九二共識、說 我是中國人,理直氣也壯!


請問你是屬人主義還是屬地主義?
如何確認台灣人的身分?
我不講別人, 就講我自己
我爺爺38年隨國民黨軍隊來台.
我爸在台灣出生, 屬地主義就已經是台灣人了
我媽是台灣人, 外祖父是日據時代出生.
我在台灣出生, 屬人主義, 屬地主義, 我都台灣人.....
甚麼時候台灣只剩原住民可以開口, 你哪位呀?

民國38年來台的, 到現在大概3代了, 不管怎麼算都台灣人....你在那邊扯甚麼不是台灣人滾出去, 誰不是台灣人?
d2jtang
扭曲 中華民國 名稱 的 路數,開始擴散到 各個 合法的認知。簡單 攪成 複雜,認知 變成 多元,指鹿為馬是基本,詐騙變成 是幫助你,是正辦?唉!悲哀的台灣,悽慘的後代,被迫 走向混亂的 中華民國。
1952 舊金山和約 ROC 沒簽 (另簽中日和約) 那時 PRC (正在跟UN打韓戰)

1972 ROC與JP斷交 (中日和約 廢) PRC 與 JP建交 (簽了 中日聯合公報)

要CHINA承認舊金山和約 就是很怪的事

因PRC在20年後 與JP建交時 已補了 中日聯合公報

從時間來看 最新的內容可以覆蓋(補充) 舊的協議,從來有效的 也就是雙方認可的最新說法


我看

怎日本一直在1952 沒有CHINA 簽名的內容 打轉,忽略 1972 那份更符合利益的內容 (中國放棄戰爭賠償)

日本的說法應該是 天皇投降當下(1945) ,就不再對那些土地 有任何意見..

今天不論講哪個合約 都一樣 已不是JP的... 何必來盧小

中國就不認沒簽的,就是要強迫日本講出來 簽了的,然後 ?? 為什麼不一樣 (沒作到 )

那麼是要 斷交 ?
lastlamp1021
舊金山和約中, 日本放棄台灣的所有權利, 中國不承認的話, 是台灣還屬於日本哦.
asdengine
希望日本的狗膽大一點,大聲的說出台灣是日本的,我就真的佩服日本了
oxxx wrote:
1952 舊金山和約...(恕刪)


就呆丸井蛙跟著日本車力巨人起鬨,
用最不嚴謹的邏輯來講都不關他們屁事,這群人真的有病。

站在中華民國的立場上用開羅宣言更有利,
結果打死不用還去扯甚麼自己也沒簽字的舊金山和約,
腦袋沒裝個十斤的屎都想不出這麼低能的辯解文案。
超級小任任
lastlamp1021 否認對自己有利的東西,我只能確定你的腦袋跟我差很多,一邊涼快去吧。[挖鼻孔]
lastlamp1021
你也是在否認對自己不利的東西啊, 那請問合約跟宣言哪個有效力??
亮的發白 wrote:
你邏輯死亡了嗎?
無論舊中國跟新中國都沒簽的條約,
本來就不該認,我們通常只承認己方簽署的條約,
你會認別人簽署你的房產合約嗎?
在法理上就不合理,
這樣說你懂了嗎?


這簡單
你可以先問問現在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認不認
同理
中華民國如果不認
那當年民國政府撤退來台就是強佔了台灣這個日本的領土
如果不認, 民國政府哪來的法理落腳台灣?
不認《舊金山和約》
這是當年民進黨內的急獨派在講的東西
這樣才能支持台灣主權未定論
才能在合理地搞台獨
中共也玩這個, 是在支持台獨嘛? 傻儍的
再說了
戰爭上, 誰在管你法理上合不合理?
我打贏了就是我的, 你打輸了就不是你的
現在的烏俄戰爭中俄羅斯佔領烏東不就是這樣?
不高興? 把台灣打下來啊, 自始至今, 中共不就是這個調調?
換言之
中共就是不敢打台灣, 才在搞這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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