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伊斯蘭問題。瑞士議員怒了

無腦鐵金剛 wrote:
歐洲人權法院有過判決
法國勝訴
為了要因應多宗教多民族生活在一起
穆斯林的某些傳統習俗也需配合
讓其他人能夠免於恐懼


恐懼, 來自於不理解

你以為的敵人, 其實沒你想的那麼可怕
RLStevenson wrote:








恐懼, 來自於不理解

你以為的敵人, 其實沒你想的那麼可怕...(恕刪)

是啊
去跟查理死亡者家屬說吧
給那些極力替伊斯蘭恐怖份子濫殺惡行找藉口、辯護的大大;你再怎麼辯也說服不了大多數人。


要真那麼認同那種宗教、那種殺人如家常便飯的國度,住在台灣這種重視人權、保障言論自由、生命權的安全國度才來宣揚對他們的熱愛根本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嘛!


買張機票,老婆小孩帶著,去敘利亞加入他們的大家庭。看會受到什麼樣的歡迎。


到時候再上01跟大家報告,用親身體驗來說服我們那個國度有多好。這才真有說服力。



就如荷蘭鹿特丹市那位穆士林市長所言:"生活在自由國度卻痛恨自由,那請行李收一收滾蛋"

他的原文:

“It is incomprehensible that you can turn against freedom。"
“But if you don’t like freedom, for heaven’s sake pack your bags and leave. If you do not like it here because some humorists you don’t like are making a newspaper, may I then say you can fuck off!”

"你會反對自由,這讓人無法理解。"
"但假如你不喜歡自由,拜託,行李收一收自行離開。假如因為有某個你不認同的幽默作家出了份報紙而導致你不喜歡這裡,我只能說你自己滾蛋!"

Maedatsun wrote:
給那些極力替伊斯蘭恐怖份子濫殺惡行找藉口、辯護的大大;你再怎麼辯也說服不了大多數人。

這說的大大, 其實就是我

而你最後一句, 其實我也心知肚明


要真那麼認同那種宗教、那種殺人如家常便飯的國度,住在台灣這種重視人權、保障言論自由、生命權的安全國度才來宣揚對他們的熱愛根本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嘛!


買張機票,老婆小孩帶著,去敘利亞加入他們的大家庭。看會受到什麼樣的歡迎。


戰亂之地, 我不敢


到時候再上01跟大家報告,用親身體驗來說服我們那個國度有多好。這才真有說服力。大笑

就如荷蘭鹿特丹市那位穆士林市長所言:"生活在自由國度卻痛恨自由,那請行李收一收滾蛋"。


我熱愛自由, 但反對侵害他人權利的自由
Maedatsun wrote:
給那些極力替伊斯蘭恐...(恕刪)


節錄今天新聞報導兩則:

一、
思想史學者于格南(Francois Huguenin)認為,言論自由的問題不在法律,而在人心價值。

他投書費加洛報(Le Figaro)表示,恐怖攻擊後,全法國力挺一份原本沒什麼人看的雜誌,這現象令人憂心;捍衛言論自由的風氣似乎創造了一種盲症,表達意見的自由是受到關注了,卻讓人看不見表達方式所造成的問題。

他說,「言論自由是法國社會的重要價值,但是比其他一切都更重要的絕對價值嗎?」法國國家銘言「自由、平等、博愛」3者並列,有些與人類尊嚴和尊重他人相關的東西,雖不可能用法律規範,難道不能以博愛之名,更嚴肅看待嗎?

他舉例,讓位或禮貌待人,都不在法律規定內,卻能讓生活變得更好,而宗教可能是一個人最重視、最內在的東西,嘲諷或醜化信仰,會特別傷人。

因此,他表示,「並不是要以法律限制言論自由,而是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表達方式負責任...... 我們不要躲在幽默的權利後面,幽默是可以不傷人的」


二、
新加坡印刷商拒絕在「經濟學人」雜誌內頁,刊印「查理週刊」封面圖片,新加坡馬來專業人士協會(AMP)也聲明贊同,強調這是負責任做法,也願顧及種族與宗教敏感問題。

根據馬來專業人士協會最新發表聲明,法國「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這種似乎把嘲諷其他種族與宗教視為其繼續存在基石,發行諷刺漫畫做法,在新加坡這種多元種族與宗教的國家是不能接受的。

聲明指出,身為一個獨立組織,堅信言論自由,支持為個人或團體創造自由發言環境的原則,但人們必須為發表的言論負責,不應假借言論自由之名,攻訐其他人或組織。

RLStevenson wrote:
I兄並沒有看懂我先前的回覆
在伊斯蘭世界中, 教義就是他們的法律,


你也沒有搞懂我的意思耶,

這些穆斯林已經移民法國, 已經是法國人了,

不是應該遵守法國的法律??

穆斯林在回教世界遵守"教義大於法律"的生活, 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但是 在法國的國土上 ,難道不該遵守法國法律??

RLStevenson wrote:
我不能了解公眾場合不能有宗教行為或服飾出現的邏輯


上網google一下吧..

無腦鐵金剛 wrote:
穆斯林的某些傳統習俗也需配合
讓其他人能夠免於恐懼


有此一說, 一些恐攻是躲在面罩後面滴,

穿成那樣 包成那樣 可以遮掩,

也看不出面目..

RLStevenson wrote:
我熱愛自由, 但反對侵害他人權利的自由


你反對不代表就可以殺人

所以別再替這些伊斯蘭的宗教狂熱分子說話了
Irene1058 wrote:
你也沒有搞懂我的意思耶,

這些穆斯林已經移民法國, 已經是法國人了,

不是應該遵守法國的法律??

穆斯林在回教世界遵守"教義大於法律"的生活, 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但是 在法國的國土上 ,難道不該遵守法國法律??


I兄啊, 我這一段是回應伊斯蘭的婚姻問題, 底下是你的原話

這二段你的發言,

一者在伊斯蘭世界發生
一者在國外發生

在伊斯蘭世界中發生的, 我們應予以尊重, 正如同外國人尊重我們的法律一樣
在國外發生的, 那依國外法治從事, 這點我的意見也相同

Irene1058 wrote:
幾十年以來 幾乎沒有同化,難以融合,

如 通婚, 男性穆斯林可娶異教徒(女性婚後須改信伊斯蘭教),

女性穆斯林卻不能嫁給異教徒(肥水不落外人田?),女性穆斯林沒有自由婚姻的決定權,

大家應該聽過不少,女性穆斯林因為嫁異教徒 而被自己的男性親人榮譽處決的事吧,




Irene1058 wrote:
加拿大有一個穆斯林就出了一本書[送給穆斯林夫婦的禮物]允許男人可以打女人,主張家庭暴力,

以上種種的男女不平等 限制婚姻 限制自由等等的生活方式,

如果這一些發生在回教世界, 反正井水不犯河水 ,也就算了,

可是居然在歐洲人的眼皮子底下發生,

請問 以查理這種無政府主義,自由主義的風格, 會不嘲諷嗎???



=========================

上網google一下吧..


不好意思, 我對請人家google的行為無法認同, google出來的, 我挑我想看的, 排除我不想看的, 那又有何用呢? 我比較想知道真人的意見


有此一說, 一些恐攻是躲在面罩後面滴,

穿成那樣 包成那樣 可以遮掩,

也看不出面目..


不知道I兄生平接觸到幾位伊斯蘭戴面罩的女性呢?

我, 一個也沒有見過, 所以我不會說這樣的陳述




tracer1000 wrote:
這就像一堆華人住在美國卻天天罵美國一樣

真的行李收一收滾蛋


tracer1000 wrote:
你反對不代表就可以殺人

所以別再替這些伊斯蘭的宗教狂熱分子說話了


tracer1000 wrote:
不遵守法國法律,就請打包行李滾回老家去,


tracer兄說的這些, 在討論串裏已經討論很多遍了, 是否私訊我討論呢?
下面這篇, 看來和本討論串無關, 但其實密切相連,

希望網管, 刪除之前, 給我個機會修改


=========
論語, 雍也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南子, 何人也? 她是衛靈公的寵姬, 名聲不佳

各家之後解此段, 將其解成了孔子的風流逸事, 我以為不然

論語, 何者? 乃孔子弟子集孔子言而成的微言大義, 孔子縱有逸聞, 記之何用?


我的解釋是:
孔子見了南子, 子路知道了不高興, 孔子指著他說, 你這樣看人帶著偏見, 將被天所厭棄, 將被天所厭棄.

"天厭之"用了重語, 可見孔子心中, 對這件事幾乎起了平常不曾見過的怒氣


孔子是修養不到家? 因為別人在背後說他閒話而生氣的?

還是以為, 任何思考帶了偏見, 必將人的思考帶向極端, 終不復返?


望諸君思之

RLStevenson wrote:
不知道I兄生平接觸到幾位伊斯蘭戴面罩的女性呢?
我, 一個也沒有見過, 所以我不會說這樣的陳述


這個世界資訊流通 除了身在伊斯蘭世界, 或北韓, 或動亂地區之外,

你要的資訊應該都蒐的到...

不嘴砲, 下列這則雖然不代表穆斯林,但 不能否認這也是他們的一部分,

信仰宗教信到瘋狂, 只會帶來災難而已..

tw.news.yahoo.com/只因看足球-is處決13人-222616305.html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