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消息] 三星判賠10億美元 蘋果美國戰場大勝


peter_hsu wrote:
1.s3 不受影響2...(恕刪)


應該是三星和apple有條件目前的新機款不受審判影響

這應該是從以前到現在的默契
賠太少了吧,因為模仿賺到的錢都不止這些。
才賠10億美元...真的太少了吧
至少也要50億美元起跳
看到三星才賠10億美元 小爽一下
如果能看到賠更多會更爽
拿抄襲來競爭?
不如去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算了

a3619453 wrote:
有競爭但不是抄襲還有...(恕刪)


window喔 作業系統都做得亂七八糟了 不指望手機系統
小惡魔情報員 wrote:
關於蘋果與三...(恕刪)


除了爽爽爽,沒有其它言語可以闡述我心中的快樂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stonechen2 wrote:
美國還以為自己是強國???

對各國都以這種手段...有一天會倒...

說真的..這種電子產品...就是要有競爭才會進步


同意電子產品要有競爭才有進步,
但是三星的行為不是competition(競爭),
而是copytition(competition via copy),
如果蘋果真的有違反競爭的行為,
我相信三星的律師早就訴諸反競爭法來回擊了
這篇報導讓大家分享...

http://tw.news.yahoo.com/%E8%98%8B%E6%9E%9C%E5%8B%9D%E8%A8%B4-%E4%B8%89%E6%98%9F%E5%A4%A2%E7%A2%8E-%E8%A1%9B%E5%A0%B1-%E5%B0%88%E5%88%A9%E6%88%B0%E7%81%AB%E7%B7%9C%E5%BB%B6%E6%90%8D%E5%B8%82%E5%A0%B4%E7%AB%B6%E7%88%AD%E8%88%87%E7%99%BC%E5%B1%95-102351660--finance.html

Schindler wrote:
同意電子產品要有競爭...(恕刪)


畢竟三星握有apple的技術

是誰都會手癢吧 鴻海蠻認命的繼續做代工

但是之後也要出來做大尺寸電視

會不會連大尺寸電視到時候出來 也被apple夾殺

抓耙仔 惡有惡報
HTC加油
台灣品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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