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地點在哪,不就是那個國家有管轄權嗎?林克穎在台撞死人,要求英國政府引渡他回臺受審、服刑,不就是這個概念嗎?這群詐騙集團中的台灣人,看新聞是詐騙港、澳地區人士看起來是中國大陸才有管轄權吧我們有管轄權的論點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