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dcry wrote:呵呵,是嗎?不用那麼假吧,本來就沒打算給他們免費統一,至少要經過戰爭 會打仗嗎?看港獨那票就知道了,情勢不對,解散港獨組織、放棄比誰都快港獨打老人、市民比誰都凶狠,碰到軍隊要打仗?相信他們的是笨蛋
clare.lin wrote:問題是你們中國管太寬...(恕刪) 台灣《刑事法》第四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用白話文來解釋,即無論是犯罪的行為地,抑或犯罪結果的發生地,甚而包括中間過程,只要其中有一個在台灣領域內,就視為是「台灣領域內犯罪」。同時,依據《刑事法》第五條的進一步補充也認為,「本法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內亂罪、外患罪等罪行者,適用之」。換言之,依據台灣這條法律,只要犯下與台灣生存、信用、財政、經濟等有莫大之利害者,即便犯罪者遠在台灣領域之外,不問犯人之國籍如何,均應適用這條刑法制裁。
liulisisuo wrote: 同時,依據《刑事法》第五條的進一步補充也認為,「本法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內亂罪、外患罪等罪行者,適用之」。換言之,依據台灣這條法律,只要犯下與台灣生存、信用、財政、經濟等有莫大之利害者,即便犯罪者遠在台灣領域之外,不問犯人之國籍如何,均應適用這條刑法制裁。...(恕刪) 不過在台灣揮揮五星旗,甚至宣揚被中共統一有多美好,並不犯法,但是在香港揮台獨旗幟,會被抓喔!
惡魔推銷員 wrote:不過在台灣揮揮五星旗,甚至宣揚被中共統一有多美好,並不犯法,但是在香港揮台獨旗幟,會被抓喔! 以前我妹同學在宿舍窗台貼五星旗就被退學了,台灣沒你說得這麼大方不過很奇怪的是他以前偷學弟機車被抓到都沒事,還一堆學長姊圍剿被害者,反而小小政治主張出了事~